拓展资料:
隔离的措施
为避免传染病病人传染他人,而将病人与其他人隔开的措施。一般根据各种疾病传染性的大小和传播途径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隔离措施。
对于传染性强的烈性传染病如 霍乱、鼠疫、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非典)等,采取严格隔离;对于经空气中飞沫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炎.、肺结核等,采取呼吸道隔离;对于 消化道传染病如细菌性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等采取消化道隔离或床边隔离;对于接触传播的疾病如皮肤 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采取接触隔离;对于昆虫传播的疾病如 疟疾、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等,采取虫媒隔离等。
隔离时间的长短应根据该种传染病的最长传染期而定。原则上是以病人没有传染性不能再传染他人为度。除传染病病人外,接触传染病病人的接触者也应隔离观察,称为留验。留验期间如接触者发病则应立即隔离、治疗。若接触者未发病,观察期满即可解除隔离。观察期应按该种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计算。
检疫法术语,指将染疫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消除传染病传播的危险。
“接触隔离”是指对由体表或伤口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接触皮肤或黏膜破损处而引起的传染病执行的隔离措施。凡是传染性强、有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经接触传染但不必严密隔离的感染均需采取接触隔离。
接触隔离:适用于经体表或伤口直接或间接接触而感 染的疾病,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等。
隔离措施包括:
患者应住单间病室,不许接 触他人。
接触患者时须戴好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服。
工作人员的手或皮肤有破损者应避免接触患者,必要时 戴橡胶手套。
凡患者接触过的一切物品,如被单、衣物、 换药器械均应先灭菌,然后再进行清洁、消毒、灭菌。
被患者污染的敷料应装袋标记后送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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