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建议您问问你们单位劳资科负责人,是不是2011年11月只为你缴纳的养老保险。
2011年12月怀孕,预产期为9月,生育保险如果是从2012年1月开始缴纳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如果想享受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在生孩子之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需要至少连续缴够1年(即12个月),达不到1年的,不能享受。这里要注意的是“连续”。
可以用你老公的生育保险报销,前提也是一样的,需要你老公的各项保险,连续缴纳1年以上。但是报销的钱数很少,我们山东省淄博市这边,女方生育报销,顺产8000多,剖宫产1万多;但是如果走男方的报销的话,顺产750元,剖宫产1500元。
我倒是建议你去你们当地社保处咨询一下,问问通过男方报生育报销,能报销多少。如果也很少的话,建议走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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