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和运送原则

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和运送原则,第1张

采样时机

抗生素使用前(停用抗生素3至5天或下次用药前)采样

采样方法

采集无菌部位的标本应严格无菌操作,非无菌部位尽量减少正常菌群的污染,采样量足。

采样容器

专用的无菌,防渗漏,有盖,无酸、碱、防腐剂及消毒剂污染。

送检

尽快送检,一般不超过2小时。

若不能及时送检可于4-8℃保存,但对可疑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等对外界环境敏感的苛养菌感染的患者标本应室温保存。

当标本量小于1ml时应于15~30分钟内送检,防止挥发和干燥。

微生物检查的标本采集和运送原则

1.发现感染应及时采集微生物标本作病原学检查。

2.尽量在抗菌药物使用前,或停药3至5天后采集标本,如不能停用抗菌药物,应于下次抗菌药物应用前采集。应在感染的急性期或伤口局部治疗前采集标本。

3.选择正确的解剖部位,并以适当的技术、方法与容器收集足量的标本。

4.采样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将污染可能降至最低。

5.收集真正感染的病灶处的标本,且避免邻近区域常居菌群的污染。

6.采用专用无菌容器收集标本。容器须灭菌处理,防止渗漏,但不得使用消毒剂。标本中不可添加防腐剂。

7.采样后应立即送检,最好在2h内。如不能及时送检,应将标本置于适当的储存环境待送,但不超过24小时。对可疑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等对外界环境敏感的苛养菌感染的患者标本应室温保存。当标本量小于1ml时应于15~30分钟内送检,防止挥发和干燥。

8.尽量不要以一般棉花拭子收集标本,应使用专用的纤维拭子。

9.每份标本都应贴上标签并标明必要信息,在检验申请单上填写足够的有关临床资料。(要标明病区、病人姓名、感染状况、近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标本来源、检验目的、采集部位、采集及送检时间等)

10.同一天同一检测目的、相同标本(血液标本除外)一般只需送检一次(份)。涂片检查最好和细菌培养同时做!

拓展:

1.糖类的分解:细菌分泌胞外酶,将菌体外的多糖分解成单糖(葡萄糖)后再吸收。各种细菌将多糖分解为单糖,进而转化为丙酮酸,这一过程是一致的。丙酮酸的利用,需氧菌和厌氧菌则不相同。需氧菌将丙酮酸经三羧酸循环彻底分解成CO2和水。厌氧菌则发酵丙酮酸,产生各种酸类(如甲酸、乙酸、丙酸、丁酸、乳酸、琥珀酸等)、醛类(如乙醛)、醇类(如乙醇、乙酸甲基甲醇、异丙醇、丁醇等)、酮类(如丙酮)。不同细菌具有不同的酶,对糖类的分解能力和代谢产物也不同,借此可以鉴别细菌。

2.蛋白质的分解:蛋白质分子在细菌分泌的蛋白质水解酶的作用下,在肽键处断裂,生成多肽和二肽。多肽和二肽在肽酶的作用下水解,生成各种氨基酸。二肽和氨基酸可被细菌吸收,氨基酸在体内脱氨基酶的作用下,经脱氨基作用生成氨。不同种细菌在不同的条件下所进行的脱氨基作用的方式(氧化脱氨基、水解脱氨基、还原脱氨基)及代谢产物也不同。可借此鉴别细菌。如有些细菌能使色氨酸氧化脱氨基,生成吲哚、C02和H20.细菌还可以用脱羧酶使氨基酸脱羧,生成胺类(如组胺)和C02.

3.细菌对其他物质的分解:细菌除能分解糖和蛋白质外,对一些有机物和无机物也可分解利用。各种细菌产生的.酶不同,其代谢的基质不同,代谢的产物也不一样,故可用于鉴别细菌。

(1)对其他有机物的分解:如变形杆菌具有尿素酶,可以水解尿素,产生氨。乙型副伤寒沙门菌和变形杆菌都具有脱硫氢基作用,使含硫氨基酸(胱氨酸)分解成氨和H2S.

(2)对其他无机物的分解:产气肠杆菌分解柠檬酸盐生成碳酸盐,并分解培养基中的铵盐生成氨。细菌还原硝酸盐为亚硝酸盐,氨和氮气的作用,称为硝酸盐还原作用。

4.细菌合成代谢产物的意义

(1)热原质:大多数为革兰阴性菌合成的菌体脂多糖。注入人体或动物体内能引起发热反应,故称热原质。

(2)毒素和侵袭性酶:细菌产生毒素,包括内毒素和外毒素。内毒素为草兰阴性菌的脂多糖。外毒素是革兰阳性菌产生的蛋白质,毒性强且有高度的选择性。有些细菌还能产生具有侵袭性的酶,如卵磷脂酶、透明质酸酶等。毒素和侵袭袭性酶在细菌致病性中甚为重要。

(3)色素:有水溶性色素(铜绿假单胞菌的色素)和脂溶性色素(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色素)。不同细菌产生不同的色素,在鉴别细菌上有一定意义。

(4)抗生素:是由某些微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能抑制或杀死另一些微生物和癌细胞的微量生物活性物质。

(5)细菌素:某些细菌菌株产生的一类具有抗菌作用的蛋白质,细菌素作用范围狭窄,仅对与产生该种细菌素的细菌有近缘关系的细菌才能起作用,如大肠菌素、绿脓菌素、变形菌素和弧菌素等。

组织标本可以送二代测序送检,二代测序(NGS)技术对血液肿瘤的诊疗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造血与淋巴组织肿瘤分类》内容进行了更新,依据NGS技术所发现的基因突变新增了一些血液肿瘤的类别。此外,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血液肿瘤临床诊疗指南纳入的具有明确预后意义的突变基因也越来越多。

审理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案号 : (2015)新刑初字第75号文书

来源 : 中国裁判文书网

整理: 江苏瑞宏律师事务所  李旭辉律师 (联系电话 136-7528-0829)

公诉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梁某某,男,1976年10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619761017151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及现住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35号4栋2单元502室,无业。2014年12月15日因涉嫌犯 危险驾驶罪 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某某某,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石新检公刑诉(2015)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 危险驾驶罪, 于2015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宝莉、田晓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某某及辩护人史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25日16时左右,被告人梁某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冀A290A7的小轿车在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二环与天翼路交口北侧时,与王林朋停靠在路边准备载客的车牌号为冀AZC847出租车相撞,致双方车辆受损,梁建峰负全部责任,经检测梁建峰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218.6802mg/100mL。被告人梁某某已赔偿王林朋5000元,取得王林朋的谅解。公诉机关提交:1.书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梁某某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户籍证明信、前科材料、查获经过;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王林朋的陈述;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津实(2014)毒检字第75号)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危险驾驶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梁某某当庭辩护,起诉书指控事故发生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16时左右与事实不符,应当是2014年8月25日18时左右;我中午喝了半瓶啤酒,下午驾驶车辆发生的事故,因对方提出要钱,我就打车回家取钱,在取了钱回到现场后发现对方司机和两辆车都没有了,我就回家喝了白酒。故我不是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也没有逃逸,我不认罪。

辩护人辩护观点为:1.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梁某某并非酒后驾驶机动车,更谈不上醉酒驾驶,因为梁某某在事故当日11时30分许喝了半瓶啤酒,距离下午6时许发生交通事故相差6个半小时;梁某某与事故对方协商解决,对方提出要3000元钱,梁某某因身上所带钱不够就回家取钱,故梁某某离开现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当其从家拿钱返回现场时发现他的车和被害人都不见了,很生气,就回家喝闷酒,当晚事故科就抽了梁某某的血样

2.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所作津实(2014)毒检字第75号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不能作为认定梁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据使用。因为梁某某是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量饮的白酒,该检验报告与指控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没有关联性;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提取的血样应当最迟在三日内送检,而本案在8月26日抽血,9月5日送检, 长达11天,鉴定程序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应当依法判决梁某某 无罪。

2014年8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梁某某酒后驾驶冀A290A7号小轿车在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二环与天翼路交口北侧时,与被害人王林朋驾驶的冀AZC847号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梁某某驾车逃逸至天翼路路口南侧时被王林朋驾车追上并拦住,梁某某弃车逃逸。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华交警大队于同年8月26日2时许采集梁某某静脉血,于8月27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结论为梁某某负全责,于9月5日将所采血样送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该鉴定中心于送检当日作出检验报告,结论为送检的梁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218.6802mg/100mL。

另查,案发后被告人梁某某与被害人王林朋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梁某某已按约定赔偿王林朋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当庭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梁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2014年8月25日中午我喝了啤酒,在当日18时许,我驾驶冀A290A7号银灰色海马3汽车顺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二环与蓝天桥附近撞到一辆出租汽车的左前方,当时我没有太注意,继续行驶,对方车辆追上我停在我车的前方,两辆车都停了。对方说报警,我没让。对方提出要三、四千元钱,我就打车回家取钱了。

2.被害人王林朋陈述,2014年8月25日18时许,我驾驶冀AZC847号出租车在西二环辅路蓝天桥红绿灯北100米处停车上乘客,突然我车左前方被车撞击,撞我车的车跑了,我开车向南追,追了大约100米左右我开车超过那辆车把它逼停,我和对方司机都下车,我用手机拍了他和他汽车的照片。我发现他眼睛发红,有酒味。我说报警,他不让。我就给我的车主打电话,这时对方司机把车丢下打车跑了。对方汽车是灰色海马3,车牌号是冀A290A7。我报警后时间不长,警察来了,后来清障车把这两辆车都拖走了,再后来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对方赔偿了我5000元损失。

3.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证实涉案交通事故于2014年8月27日经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事故事实及责任为:2014年8月25日18时许,梁某某驾驶冀A290A7号小轿车在西二环与天翼路交口北侧与王林朋驾驶冀AZC847号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王林朋驾车追至天翼路口南侧拦住,梁某某弃车逃逸。梁某某负全部责任,王林朋无责任。

4.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华交警大队出具的《关于梁某某酒检情况说明》、血样检材低温保存的照片、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津实(2014)毒检字第75号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证实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华交警大队于2014年8月26日2时许采集梁某某静脉血,将血样低温保存,于同年9月5日委托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对梁某某的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检验,该中心于同日作出检验报告书,结论为送检的梁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218.6802mg/100mL等事实。

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查获经过》、《查获经过更正说明》,证实2014年8月25日18时30分许,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华交警大队民警商海印、林杰接派警后赶到西二环与天翼路北侧事故发生地,发现无现场。梁某某驾驶冀A290A7号小轿车与王林朋驾驶冀AZC847号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梁某某驾车逃逸,被王林朋驾车追至天翼路南侧拦住,梁某某弃车逃逸。民警经联系,于当日找到梁某某,后带其到河北省人民医院抽血。民事部分双方已协商解决完毕等事实。

6.《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证实梁某某与王林朋于2014年8月27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梁某某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000元,该赔偿款已经履行完毕的事实。

7.事故车辆行驶证、梁某某与王林朋的驾驶证、户籍证明、王林朋拍摄的事故车辆及梁某某照片,分别证实事故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梁某某的身份、户籍情况以及二事故车辆在同一车道近距离停放,王林朋所驾车辆在前,梁某某所驾车辆在后,梁某某在车外走动等事实。

本院认为: 一、公诉机关指控本案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16时左右”与事实不符,证据证实事故发生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8时许。故被告人梁某某提出的该辩护观点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二、被告人梁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被对方车辆逼停后弃车逃逸。该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出警民警商海印、林杰证言、无事故现场、被害人所拍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梁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梁某某没有逃逸,梁某某离开现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去取赔偿款的辩护观点没有相应证据证实,与现有证据相悖,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梁建峰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即便如其供述的其是在酒精检验前又饮的酒,经检验,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也应当认定为醉酒驾驶。

庭审中,梁某某申请证人李涛林出庭作证,李涛林证实:其在梁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当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见到梁某某在喝啤酒,当晚又见到梁某某在喝白酒;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是2014年腊月,具体日期其记不清了。

对此,本院认为,本案梁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2014年8月25日,证人证实的是梁某某在同年腊月饮酒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故该证人证实的内容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辩护人提出梁某某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量饮的白酒,检验报告与指控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没有关联性的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纳。

三、《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二、5.主要内容为:交通民警对当事人血样提取过程应当全程监控;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存,并立即送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三日内送检。

公诉机关曾提交一份落款为河北津实司法鉴定中心,盖章印模为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梁某某血样标本酒精浓度检测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为:梁某某的血样标本在2014年9月5日送到我中心,当时血样标本在冷凝管中密封保存,冷凝管在保温瓶中存放,温度很低;根据我中心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实践,酒精血样标本在4℃条件下密封保存,其酒精含量会随着保存时间的延长而逐步降低,但在15天内变化很小,基本不影响血液酒精浓度的检测。

在庭审中辩护人对该证据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落款和公章不一致,不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休庭后,公诉机关提交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更正说明》,内容为:在“关于梁建峰血样标本酒精浓度检测情况的说明”中,落款“河北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实属笔误,现更正为“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另外, 鉴定机构根据本单位检测实践所出具的说明,其效力不能对抗公安部制定的上述指导意见。 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没有提交公安机关采血的全程监控,公安机关没有将提取的血样立即送检,虽经相关人员同意延期送检,但未在提取血样后三日内送检,以上行为均违反了公安部的上述指导意见,所以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检验报告为无效证据。辩护人提出该检验报告不能作为认定梁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据使用的辩护观点,本院予以采纳。

故公诉机关指控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依法不能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某某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 张某某

人民陪审员 宋某某

人民陪审员 杜某某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高某

书记员 张某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hy/59425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7
下一篇2023-04-27

随机推荐

  • 妙饮海之蓝价格表azier.cn

    资讯标题:杜康贵宾国花酒52度500ML2杜康贵宾国花酒52度500ML2资讯内容:买一送一 商品价格:89 元瓶 (商品价格以门店实际销售情况为准) 有 效 期:2009-9-20 至 2009-10-8 适 用 于

    2023-12-14
    7700
  • 学化妆大概要多少钱呢

    学习化妆多少钱的都有,从短期的1000多2000多3000多不等主要还是根据咱们每个人以后的就业发展方向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如果你想学习化妆技术的话,我建议你可以找专业的学校去学。学习化妆多少钱的课程都有,从1000多2000多3000多

    2023-12-14
    8200
  • 媚集化妆品是正牌子吗

    媚集化妆品是正牌。媚集是一家有着草本化妆品的企业,旗下的产品中有很多都是根据受损肌肤的特性,量身定制的全新产品,在媚集化妆品中,加入了很多中草药的成分,这些成分可以有效的祛除坏死的组织和角质,使用媚集护肤品,不需要特殊的护理步骤,只需要利用

    2023-12-14
    7600
  • 英树英式(inglemirepharm's)的化妆品怎么样

    英树英式(inglemirepharm's)的化妆品还是不错的。英树属于浙江英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自品牌创立以来,不断推出护肤系列与专业彩妆产品。始终专注肌底养护,提出“肌底分阶精准养护”新概念。为亚洲女性量肤定制专业肌

    2023-12-14
    6200
  • 澳容护肤品怎么样

    澳容EAORON护肤品很好。澳容是澳洲一线护肤品牌。澳容隶属于澳大利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旗下护肤品牌,于2017年9月7日申请成功。2014年5月,首款涂抹式水光针研发成功。2015年8月,澳大利亚EAORON涂抹式水光针通过检测,获批准上市

    2023-12-13
    7900
  • 补充胶原蛋白的护肤品有哪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用逐渐成为爱美女士护肤的主流。那么您知道胶原蛋白品牌好吗?下面就让小编给您介绍下吧!胶原蛋白品牌之健泰尔胶原蛋白它是采用深海鳕鱼鱼皮为主要原料,经过最先进的霉解技术,将其分成小分子肽蛋白,能直接被人体吸收。胶原蛋白

    2023-12-13
    6400
  • 南宁市武鸣区老百姓同喜大药房怎么样

    南宁市武鸣区老百姓同喜大药房是2017-12-06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武鸣区香山大道66号聚宝城新童汇儿童城B2号商铺。南宁市武鸣区老百姓同喜大药房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5012

    2023-12-13
    8200
  • 兰姿妍和董欣化妆品哪个好用

    董欣好。1、成分好:董欣化妆品成分主要是天然茶,萃取上乘的茶,提取珍贵的护肤精华,融合古方制作而成。2、价格好:董欣化妆品为300元一瓶,而兰资研的价格为500元一瓶,所以董欣的更好,更适合大众。我也想购买她的东西,但是后来在网上仔细调查了

    2023-12-13
    8000
  • 想要做代理商,需要了解什么

    我已化妆品代理说明要做好化妆品的代理商,首先应该考虑这样几个问题:选择做什么样的化妆品代理商用眼下最流行的SWOT分析,你要弄清楚自己的优势、劣势在哪里目前做化妆品代理商,一般分为两条线,即专业线产品和日化线产品,在终端讲,就是美容院产品和

    2023-12-13
    810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