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护理: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和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这是按照护理的内容不同来分的,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病情严重的,需要手术要严格卧床的,需要更多护理的就是一级护理。通常病情不是很严重,是二级护理,能够自理病情较轻的多为二级护理。
一级护理要求:1、根据病情制订出护理计划,各班按护理计划护理。2、每15~30分钟(新标准为1h)巡回观察一次病人,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瞳孔、意识等变化。做好特别记录。3、保持引流管的畅通,注意引流物的色、量、性质。按规定时间和操作要求更换引流装置。4、准备好各种抢救药品、仪器、用物。5、熟练掌握并及时应用三腔管止血、电除颤、气管插管、心肺脑复。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
二级护理要求: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新标准为每2h)巡视一次。2、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室内轻度活动。3、协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4、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
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及病人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一级二级三级特级护理的区别在于患者状况不同和护理要求不同。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一、患者状况
1、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一级护理: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3、二级护理: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4、三级护理: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特级护理: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责任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
(2)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保持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2、一级护理: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知道,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3、二级护理: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4、三级护理: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
一级二级三级特级护理的颜色标记
由于我国医疗机构众多,各医疗机构传统习惯差异较大,建议用颜色来表达护理级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特别护理(特护)一般用红色标记,其护理的对象是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护的患者。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主要是照顾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患者,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患者。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用绿色标记或不做任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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