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复方板蓝根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08月05日国食药监注[2003]198号《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品种说明书的通知》发布。
【标准来源】部标十二册
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品名:复方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类、耳鼻喉科喉痹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规格】
每袋装15克(相当原生药15克)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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