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次数是不是真的应该认为去控制呢?每周4次,还是每个月4次为合格?在性生活问题上,频率这个概念变得越来越敏锐。迫切地探询自己性生活是否正常,其实是最近才有的事情。过去性方面的信息一直是禁忌,谁都没有条件去比较各夫妻之间的平均频率。
性,是不是像拷贝粘贴这么简单呢?可以从一家的卧房复制到另一家的卧房?很抱歉,它太复杂、太私密、太个人化和饱含感情,注定不宜像洗手次数那样进行军事化管理。
性,首先是一个对话:两个人之间的互动,充满惊奇,也可能超出预料。所以性是生理的,是荷尔蒙的,偶尔还是实用主义的,但它首先是情感的:它会在与对方碰撞中提升和丰富。如果性之前加上了“必须”的修饰,那么我们就不再听从欲望的召唤,而是把做爱当义务,成了给自己下的命令。
做爱不够的焦虑也会源于害怕没达到“正常”标准。有些男人需要用性能力来证明自己的阳刚。他们会想方设法去打听那些“可以衡量”的指标:阴茎的尺寸,做爱的频率,坚持的时间。
当伴侣发现他们潜意识里并非是真地想要做爱,而是想要证明,就会拒绝这种只被当成工具的性交。但是,有些女性有时候也一样在找寻证据:做爱让自己觉得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还是很吸引人的。
其实夫妻之间的性生活频率是没有一个标准的,只要夫妻两人觉得适合,觉得是一种享受那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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