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调整为1563元。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1563元。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由市区、江阴和宜兴市分别筹集管理。基金历年累计结余出现赤字时,按市级统筹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调剂后再缺口部分,由同级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
2、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暂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足额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社保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产检费用可以由生育基金统筹承担,限额为1100元, 超过不补。 关键是第一次使用的时候(也就是办围产卡的时候)准备好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准生证复印件上交, 以后产检直接扣款。生小孩的时候, 住院后把社保卡提前交给收费处, 结帐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按照规定从统筹里面扣款, 这样实际就可以少交近70%的钱, 但是也有上限, 顺产好象是4500元, 剖宫产5500元。
出院后, 一次性营养补贴596块打到社保卡上的那个银行帐户里。生育津贴会给公司作为工资的补偿。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后由公司认识不负责凭相关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作为对用人单位的补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不含妊娠期检查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按实结算额低于限额标准的差额部分,结合年终考核,按60%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生育医疗费限额结算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阴道分娩3500元,剖宫产5300元;其他医疗机构阴道分娩2700元,剖宫产3800元。
3、妊娠期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以及治疗葡萄胎、异位妊娠的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生育女职工。
5、失业女职工、男职工配偶的生育医疗费和职工因情况特殊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后,由单位或本人凭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报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给单位或本人。
6、职工在卫生部门或人口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个人垫付后,由本人凭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结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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