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大出血是导致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产妇在生孩子的过程中不顺利,出现了大出血的现象,救治不及时就可能会危及生命。很多产妇对产后大出血有比较强烈的恐惧心理,那来了解下产后出血的量多少为正常?
正常情况下顺产的产妇在产后24小时之内的出血量应该在500ml以内,剖宫产的产妇出血量稍大一些,但也不能超过1000ml。如果顺产产妇在产后24小时之内出血量超过了500ml,剖腹产产妇产后出血量超过1000ml,则被视为产后大出血,属于比较严重的分娩并发症。
引发产后大出血的原因非常复杂,比较常见的就是子宫收缩乏力。比如说胎儿的体型过大,或者是多胎妊娠、羊水过多等,都会导致子宫肌纤维过度伸展收缩,因此在产后就容易出现子宫乏力的现象,从而引发大出血。
此外还有产妇的凝血功能异常,或者是多次妊娠等,也会造成产后大出血。在发生产后大出血的危险之后,一定要及时叫医生,保证产妇的生命体征。为了在发生大出血现象之后能够及时发现,产妇身边应该24小时有人陪护。
1、经阴道分娩都会有一定的出血的,但是出血并不算很多,一般少于500cc,如果大于500cc,就可以诊断为产后出血了,产后出血如果出血量多,容易造成贫血,所以必要时进行输血补充。
2、顺产是一种分娩方式。顺产比剖腹产好多了,至少生完后还是完整的,没有缺陷。这对爱美的女性来说是个最大的诱惑。剖腹产是一种手术,会给产妇带来损害,无论从心理还是身体上。例如麻醉意外、术中或术后出血、产后护理不当等。手术中膀胱、输尿管、肠管的损伤,术后感染如腹膜炎、败血症等。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很高,离婚了再婚的人很多。离婚最理不清的是小孩的归属权。带给他们的新烦恼是再婚生小孩是不是超生。社会上有一种声音,对于这些情况应该有专门的三胎政策。那么,离婚了再婚生三胎政策是怎样的呢?
离婚了再婚生三胎政策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在规定再生育情形时,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异。概括起来大概有八至九种类型,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
举例来说,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一个北京人和一个广东人再婚组合家庭后,就应该可以按照更宽松、更有利于这对夫妻的政策来选择是否再生育。再拿其它地方而言,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生孩子的时候会流血吗答案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头胎的时候,由于宫颈的扩张、阴道的张裂、剪脐带、胎盘的分离等等都会造成出血。如果是顺产,正常的出血量在400毫升以下,通常是在100-200毫升左右。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的血容量较平常来说多,所以只要孕妇不是贫血的体质,这些出血量对孕妇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危害。
但不止在分娩时会出血,在分娩前也会有出血的情况。在分娩前的一两天,可能因为宫腔内对子宫下段和宫颈的压力而导致扩张,使得胎膜和子宫壁分离,造成毛细血管破裂以至于出血,血液和子宫颈内黏液融合从阴道排除出现带有血色的粘液。这也是即将分娩的象征,有可能每天有少量也有可能突然排除,但如果量比平时月经还多就要及时就诊。
最令人头疼的便是产后出血,通常在产后一天内阴道出血超过500毫升的,过于严重会导致产妇休克,还会伴有嗜睡、脱发、食欲不振等情况。这可能是由于产妇的精神状态、或在分娩时使用的药剂、或是本身体弱多病、或是分娩时出现难产、宫缩等等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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