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制定本规定。下面是我收集的南京地区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欢迎阅读。
一、实施目的为推进医院管理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决定在本市区域内医院间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认可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范围暂定为本市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含各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
三、认可原则一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资料须留存的应该留存。
三同级医院之间、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除非诊疗必须,三级医院也应认可二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四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其中,对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急诊、急救时不受上述限制。
四、认可项目与认可方法认可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出具诊断报告的。包括普通放射摄片(含CR、DR)、CT、MRI、核医学成像(PET、SPECT)。
第二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报告的,或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包括放射造影检查(含DSA)、超声检查、其它影像检查(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等)。
第三类:临床检验类项目,只能出具检验报告,不能提供客观结果。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具体为:
1、临床生化:总蛋白、白蛋白、糖化血红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钙测定、镁测定、铁测定
2、临床免疫:乙肝二对半(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甲肝抗体IgM(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免疫球蛋白、AFP(作为肿瘤标志物时)、癌胚抗原、甲状腺功能(FT3、FT4、TSH)
3、临床微生物:病毒培养与鉴定、细菌分型
4、临床血液、体液: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第四类:其他稳定性较差的临床检验类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
对第一类检查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各医院间应相互认可。认可医院对被认可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有疑问,或患者不能提供诊断报告时,可凭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由本机构影像科医师出具会诊报告。
对第三类检验项目,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对第二、四类检查、检验项目,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不再复查。
五、组织管理1、各医院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制度。一方面要落实好对相应外单位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另一方面要保证本单位的检查、检验质量,杜绝同一检查、检验项目在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完成以及科研项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
2、各医院要加强对临床医师的培训,使临床医师不断提高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同时要做好对患者的宣传工作,减少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复检查,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项目(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3、各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检查。特别是影像、检验质控委员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量的控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不合格的医院要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4、各二级以上医院要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相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各区县卫生局将所属医院的实施办法报市卫生局备案,同时要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各医院对实行'互认'工作以后减少的重复检查的次数以及为患者节约的医疗费用,根据省卫生厅要求,请在宁厅直医院等三级医院和市直属医院按季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报上一季度相应数据)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各区县卫生局将所属医院的相应数据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由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会降低就医成本、减少医保支出、缩短就医时间、让患者尽快接受有效治疗等都是结果互认以后会产生的影响。
卫健委新规拟“各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认”绝对是一件好事,也是普通患者的福音,这个政策推行以后,患者的就医成本就会大幅下降,能节省多数人看病的费用。现在人们看病就医时,去一个地方就要做一堆检查,原因就是结果不互认,每个医院只认自己医院的结果,这种情况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新政策推行以后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改变。
一、影响就医成本
卫健委推出的新规,让各医院对多项检查结果互认,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处,它的直接影响就是降低就医成本。去过医院的人都知道,每到一个医院都要做多项检查,哪怕是刚刚在其他医院做过 CT或者B超以及检测过血压,在进入新的医院后都需要重新检测,这样就会增加患者的就医成本,但新政策出台以后,医院之间要对结果互认,患者去其他医院就诊,拿着自己的报告和结果,就不需要再重新接受检查。
二、减少医保支出
“各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认”政策落地以后会直接影响医保的支出,因为现在国内已经实现了医保普及化,多数人都有医保,在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会申请报销,在不同医院重复检查相同的项目就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而新政策实施以后这种局面就会消失,能让医保基金用在更重要的地方,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缩短就医时间
“各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认”还会影响人们的就医时间,会让患者的就医时间明显缩短,因为患者在一个医院做完全面检查以后,如果感觉不放心想去其他医院就诊,可以直接提供自己拿到的检查报告和检查结果,医生会根据报告与结果中的内容,对病情做出正确的判断,再也不用为了等检查结果而浪费太长的时间,能让患者尽快接受有效的治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