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不打算发到朋友圈里的,因为朋友圈里有不少做微商的朋友。
朋友圈里当然也并非全是朋友,有些根本就对不上号,不知怎的就加上了微信。
我其实并不反对做微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都是为了生存嘛,无可厚非。但是我却讨厌每天在朋友圈里炫富的那种,虽然至今为止,我并没有删除她。
不知何时,朋友圈里多了一个微信好友,看头像和微信里的发言,像是个女的。
起初好像被她拉入了一个群,一个可以为你量身打造自己签名的群。
只要是群成员,可以把自己的姓名发到群里,不长的时间,她就把做好的签名发出来。
看到自己的签名被策划得那么高大上,和大名星签名一样飘逸潇洒,相信哪个人心里也会蠢蠢欲动。
而且,是免费的哟。
当我也要把自己的姓名发给她时,她说做好后要把这个签名发到我们朋友圈里,而且还要一定要坚守个人信誉之类的话。
果然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本来想就是玩玩儿,可以先发到朋友圈,然后截图给她,再然后就删除掉,岂不最好?但既然人家说到“做人要讲诚信”,想想还是算了吧。
许多人在微信群里看到被精心设计的自己的签名,欢喜得不得了,好像有了明星似的签名,自己就成了明星似的。
我在微信群里静观其变。
在积攒了将近500个群成员之后,她突然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个“猜她是做什么的”有奖活动,奖品是微信红包,好像前三名能够领到。
凭直觉,我在第一时间把“微商”二字发到她的朋友圈下的留言处。她果然没有失信,发回了一个几块钱的红包。
既然猜中她的确是做微商的,我就在退出那个微信群后,静待她继续表演。
结果是,她直接就是创业大神啊。
她每天都在朋友圈里刷屏。除了自己做广告外,就是晒那些别人给她微信打款的截图。那真是满屏红啊!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基本摸清了这个人的套路。
这个人差不多相当于某些化妆品、保健品的层级较高的代理,她的下面有不同的层级“亲”,层级高的“亲”都有相应的头衔,这些人通过打款发货这种形式,取得利益。
我咨询了公安机关的同事,这种模式,起码属于直销,基本上属于传销性质。
朋友圈里也有不少做直销,卖产品的,但没见过受益这么厉害的。
她晒了自己从蓬头垢面的二孩宝妈到职场精英女神的角色转换,从一个工资仅有几千元的将要倒闭的工人到自己创业每日获几万几十万的重大转变。她晒了自己在实现了财务自由之后,当年买上了上百万的玛沙拉蒂豪车,和家人一起出国旅游,隔几天就赴外地参加一场线下的授课活动。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红旗招展啊。
这不特么传销是啥!
她晒自己躺着赚钱,玩着赚钱,只要有手机,自己就能工作。她逛商场出手阔绰,吃大餐毫不眨眼。马云也没有她厉害啊!
可能吗?
当然,仅看那些打款截图,像是真的。
但即便是真的,这也差不多涉嫌违法犯罪了吧。
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通过给人一夜暴富的洗脑,让更多的人加入这个团队,然后获取更多的利益。
那些产品真的那么好?
这个社会偏偏就有人相信,相信一夜暴富,相信不劳而获。事实上,即便有,也轮不到你头上。
这个冲刷人们三观的微商,还在我的朋友圈里,我为什么没有删除她?
张爱玲在《第一炉香》里有这么一句: 那时候,你丢了他也好,留着他解闷也好——那才是本领呢!
那就先留着她解闷吧。
你好。没什么。如果你们关系一般,你也不想删除,那就回答:“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未尝不可啊”。
如果彼此是深入的关系,对方很介意,你也很珍惜,那就回答:“当然,如果你介意,我更在乎你,所以我立马删除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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