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证件:健康档案、听力筛查单、卡介苗及乙肝疫苗接种证明、出生证等资料.
孕妇在怀孕期间应到户口所在地(外地来京人员可到现居住地)指定的社区医院保健科登记,领取《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孩子出生后,由生产医院在健康档案上填写产妇及婴儿健康信息.
产妇出院后,携带健康档案、听力筛查单、卡介苗及乙肝疫苗接种证明、出生证等资料,去居住地社区医院保健科办理登记,即可领取《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
自婴儿出生后30天的第二针乙肝疫苗起,就可以凭《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到社区医院保健科进行免疫接种了。每次接种后会预约下次免疫接种的时间,家长带着孩子按时接种即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打过防疫针后不要按揉注射部位,也不要立即离开现场,应留下30分钟观察有无反应发生,要让孩子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回家后对孩子要注意观察,有时少数孩子会出现注射部位轻微反应,全身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都不严重,不需特殊处理,大多在1至2天内就会好的,极个别高热或反应过重者,应立即请医生诊治,给予对症治疗。
通常吃脊髓灰质炎糖丸后40分钟内不要吃热东西。
此外,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主任医师翟如方说,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有效记录凭证,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管好。
由于托儿所、幼儿园、小学都是儿童集中的场所,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健康,必须有群体免疫力。
所以,当儿童入托、入学或将来入伍、出入境时均须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预防接种证制度内容
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预防接种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防接种证制度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