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手印用哪个手指头,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在生活实践中,一般都是用右手食指来摁手印。
按手印这个,是中国自古以来签订契约的传统方式。因为在1950年代尤其是清末以前,中国人文盲比例很高,绝大部分人不能认字写字;因此签订相关契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往往是找识字写字的族人拟好法律文件,让后由当事人画押(按当事人自己理解画一个文字或图形),再加上当事人按指印,确认签署了法律文件。
其实,古代的指印鉴定、比对,很难,也很不准确,但当时人们内向有信仰(也可能是迷信下恐惧上天的惩罚),再加上相关操作往往存在很多见证人,因此,一般都不敢对自己按手印的文件予以否认。为确保这个按手印的真实性,便于对比查证,一般采用右手大拇指摁手印;
其初始动机来自于右手是人的主要功能手(相较于左手),其次右手大拇指占全手功能的约40%(伤残鉴定上,如缺失右手大拇指,视同右手功能丧失约40%),可谓手指之王。其后,按手印普遍使用右手大拇指,为将来出现争议寻找比对样本(之前的手印)提供了最好保障,由此越来越强化了右手大拇指签署法律文件的操作模式。
法院的解释、合同法解释(2009年)等,只是继承和延续了该操作,但其并非按指印的来源。目前也没有看到哪一部法律说一定要用哪一个手指捺印;右手大拇指是首选。
扩展资料
关于按手印,现代社会一般不会单独使用,除非当事人不会写字,按手印的好处在明确身份。
这一点可做到“毋庸置疑”,因为每个人的指纹具有绝对唯一性,但需要借助高科技才能识别,故其缺陷也不容忽视,且按手印不易体现个人的自由意志,像旧社会的刑讯逼供中,屈打成招的最后一步,就是人的手印“被”按在罪状上。
最慎重:签名与按手印结合用
签名、盖章、按手印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落笔之前应该谨慎,如果存在被迫等情况,应该保存证据。同时,应看清楚合同协议的内容,切不可因为碍于情面而随便签字、盖章、按手印。
摁手印用哪个手指头,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在生活实践中,一般都是习惯用右手食指来摁手印。
摁手印在法律上会认为跟签名的一样有效。换句话说,签合同几个不同的确认方式:可以签字或者按手印,三个任选一个都生效。
手印最大好处在于不像签名那样容易涂改,因为有些人会偷偷写个错名字,有些人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耍赖。所以一旦没发现对方写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一对应,那么借钱的人就很可能有逃避还款的动机。
所以,在日常民间借贷中,你为了保证最后能收回款,所以签署借条时,对方签名后最好要他再按个手印,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扩展资料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九十九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字迹清楚,详细具体,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认为讯问笔录没有错误的,由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
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盖章、捺指印并注明日期。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检察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的检察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从上面的法律对定可以看出,签名和摁手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在生活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摁手印二者皆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