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产前孕检均显示一切正常,结果却分娩出右手缺失的婴儿,到医院讨说法又困难重重。青岛的杨云、徐丽(均化名)夫妻俩最近遭遇人生难题。父亲杨云认为,胎儿7个月大时那次检查,是有关医护人员渎职,医院侵犯了自己作为父亲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孕妇产前获知“婴儿右手未探及”
当护士将儿子昊昊抱到徐丽(化名)面前时,她感到一阵晕眩——孩子没有右手!14日上午,徐丽看着怀里的儿子挥舞着残疾的小手,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
2009年8月的、9月的、11月的、2010年2月的、4月的,杨云(化名)拿给记者5张B超检查报告。前4次都显示胎儿正常,只有2010 年4月份的报告上写着“婴儿右手未探及”。
徐丽回忆,看到该报告后,胶州市人民医院B超科室主任打电话问,是谁在胎儿7个月时为她做的检查。她说:“那次是胶州市人民医院的一个男医生,检查过程很快。之前都是女医生检查的,就那次换成了男医生”。
转院确诊次日残疾婴儿出生
胶州市人民医院有关医生告诉她,孩子右手可能有缺陷,建议马上转院确诊。听到这个消息,夫妻俩当即慌了神。
当时已经是晚上9点半了,忍着剧痛折腾了3个多小时,徐丽终于躺到了青岛市立医院妇产科的病房里。可已经来不及了,次日下午2点多,天生没有右手的小昊昊便出生了。
“他现在还小,我最怕他长大后问起自己的手是怎么回事,咱该咋回答?”杨云问妻子。杨云认为胎儿7个月大时那次检查,是有关医护人员渎职。他觉得医院的做法侵犯了自己作为父亲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院建议走法律程序
14日下午,记者与夫妻俩一起来到胶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四肢不是B超必检项目,检查只能减少畸形儿,但是无法杜绝。”B超科室主任孙莉说,婴儿的拳头是攥起来的,加上婴儿还习惯性蜷缩,许多因素都会影响B超的效果。院方孕检都是按照程序来的。
“出现这种情况,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法院说医院有什么责任我们就承担什么责任。”院方工会主席杨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
14日晚,杨云夫妇表示,已决定到当地卫生局投诉,如果没有结果就做相关鉴定,让律师介入。
格专家说法
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
“四肢检查,的确不是普通B超的必检项目,因此一般来说医院都会在胎儿25周左右时建议产妇做超声产前诊断,而这种诊断,从医学上来讲是一定能确认胎儿是否有缺陷的。”青岛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战红告诉记者,像肢体残缺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普通B超检测的话,在胎儿7个月时是最容易检查出来的。张战红建议最好到当地医学会提出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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