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继续医学教育,很多类别的学分均可算作继教学分,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类别
1 持继续医学教育IC卡参加本单位或外单位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获取学分
2 参加外地国家级项目学习获取的证书
3 自学笔记,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自学笔记最高上限II类2分,超出分值不计入有效学分,此类学分由单位交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录入
4 进修,进修满6个月并且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度25学分,不满6个月,每月授予0.5学分(二类学分)
录入年度以拿到结业进修证明为准,交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录入
5 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著作
此类别交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录入(依据学分细则授予对应学分)
6 学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点击->《继教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科研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和专利在批准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省级学分:项目组成员排序第一名按下列记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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