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出生公证?
✦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于我国境内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
1. 出生公证书能反映怎样的家庭关系呢?
✦ 出生公证书中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我国境内)以及申请人亲生父母的情况。另外,如果我国公民在境外出生的,应在我国驻当地领馆或者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与继父(母)、养父(母)的关系不属于出生公证证明的内容,可以申请办理亲属关系等其他公证事项来反映相互之间的关系。
2. 在办理出生公证的过程中居民户口簿起到什么作用呢?
✦ 居民户口簿反映的是申请人目前的户籍地址以及户口簿上登记的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在实际办证过程中,户口簿还可以辅助判断自然人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能由本公证机构管辖,根据《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可以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对于出生公证而言,当事人就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出生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3. 那是不是当事人提供的父亲、母亲和自己的户口分别在三本户口簿中,也就是提供的户口簿越多越能反映问题呢?
✦ 事实正好相反,居民户口簿反映的是户口簿上登记的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户口簿越多,就越无法直接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果户口簿的户主是申请人,或者是申请人的父亲,或者是申请人的母亲,且三个家庭成员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话,再结合父母的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等其他资料才可以判断申请人和父母的关系;如果户主是其他家庭成员,或者父亲、母亲、子女分别在多本户口簿上,那就无法直接判断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了。
4. 在出生公证中,是不是一定要写明父母的信息呢?
✦ 一般来说出生公证书中要写明当事人亲生父母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如果当事人的父母已死亡且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明的,可以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已故”。
5. 在办理出生公证时,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吗?
✦ 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除了必备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有些国家不接受出生的实体公证,会要求申请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也就是说是对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图片是出生实体公证书模板,供参考
出生公证书模板
一般情况下,办理签证领域里面需要做公证的情况分为:
1、出国探亲
如看望父母、孩子等,需要做邀请方与被邀请方的亲属关系公证。
2、需要经济支持
成年学生、无业、自由职业等需要经济支持的,做亲属关系公证。
未成年儿童、学生等需要父母经济支持的,做出生证/出生公证。
已婚无业、自由职业、家庭主妇等需要配偶做经济支持的,做结婚证公证。
3、需要许可或委托
未成年人自己出国,或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或父母单方带孩子出国,需要做许可/委托公证。
4、商务活动部分文件
当事人计划到其他国家(地区)工作,或进行商务谈判、商务往来时,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会根据其相关规定及当事人个人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各项公证。出国商务劳务的必备公证事项有哪些呢?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公证书的制作、证明方式、所附译文的语种、认证要求等有不同的要求。 因此建议当事人首先明确申请外派劳务或商务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并根据对方的要求确定所需申办的公证。
外派劳务一般需要办理的公证: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证明公证(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毕业证公证(学历公证)、学位证公证(学位公证)、成绩单公证公证、职业资格证书公证(专业技术职称公证、职务证明公证、驾驶证公证)、工作经历公证、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出国商务需要办理的公证: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证、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担保函公证等、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其他提醒(诸如已知国家的要求等),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等国,外派劳务、商务中可能要求办理的:派遣函公证、营业执照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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