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原卫生部出台规定,医疗机构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护士条例》再次明确这一标准,但时至今日,这仍然只是一个难以落实的“参考标准”。
一方面,医院“一床难求”矛盾日渐突出,社会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不少一线护士脱下“燕尾帽”或表现出较强离职倾向,护士成为离职高发人群。两方面趋势作用之下,“床护比”不但难以迅速提高,反而面临持续降低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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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资源流失有增无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工作压力大,与正常收入不匹配;二是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狭窄,绝大多数护士终身都只能是普通护士;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对护理工作尊重不够,加之医患关系紧张,护士执业环境欠佳。
但客观而言,这些情况在医生群体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只是由于医疗系统有重“医”轻“护”倾向,有时护士比医生压力更大、晋升更难、委屈更多。
故此,缓解医院护理资源短缺的矛盾,需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并实行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为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医护人员获得体面薪酬待遇,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
在此基础上,还须完善护理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使公立医院能及时补充护理资源;改革职务任用和职称评定机制,拓宽护理人员行政职务通道和专业技术职务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床护比”不达标是对医改尖锐拷问
比例标准是1:0.6。按照卫生部要求,我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的比例是1:2,重要科室医生和护士的比例应是1:4。而全国1:0.61的医护比例远远达不到卫生部的要求,与1:2.7的国际水平相差很大,与发达国家1:8.5的比例相差更远。因此,目前来说我国的护士还是比较少的。
医生和护士是有差别的
1、工作性质不同
医生主要负责对病人疾病的疹断和治疗,护士主要负责护理和恢复,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可见其重要性了。
2、文书不同
医生写的文书叫医疗诊断,护士写的文书叫护理诊断,当然要根据医生的治疗方案写,上面的每个字也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职务级别不同
医师按职务级别分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按工作性质可分为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他们的职责是帮患者做出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护理人员包括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及主任护师,她们的主要职责是给予患者护理和治疗。
床护比1:0.4,30张床需要12名护士。解:设30张床配x名护士。1:0.4=30:x x=0.4×30 x=12。
病区护士与床位比:计算方法为:护士与床位之比=1:(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护士数)。
卫生部目前的标准,我国三级医院临床一线病房的床护比是1:0.4,即100个床位需配备40名护士,最少不低于1:0.38。
床护比例
分三级六等,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级医院床护比一般在1:0.6,二级医院一般为1:0.4,二乙以下不设比例。所以一级医院没有医护床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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