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地。
3、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初职、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等级;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依照上款规定,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学历要求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高校教师或校园直通车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专业要求
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一致,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其中应聘乡村学校或紧缺学科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的人员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应聘英语学科的人员须英语相关专业毕业(其中应聘乡村学校或已持有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可不作此项要求)。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次年年底获得)。
(2)应聘幼儿园的非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录用一年内获得学前教育上岗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不作此项要求)。
(3)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
(4)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任教英语学科的须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或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可不作此项要求,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证明其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 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可提供对应语种课程合格成绩单)。
4.须符合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
一般须为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省部级师范院校或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或职校专业学科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人员可放宽至专业对口本科。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按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者,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中非沪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1.学历要求
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高校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的幼儿园教师或职校专业学科的“双师型”教师,相应学位可予以放宽)。
2.专业要求
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一致,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其中应聘乡村学校、紧缺学科岗位或持有对应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专业要求)。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的人员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应聘英语学科的人员须英语相关专业毕业(其中应聘乡村学校或已持有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可不作此项要求)。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次年年底获得)。其中,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未在注册范围内的除外)应提供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幼儿园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应聘乡村学校的可承诺在录用一年内获得)。
(3)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
(4)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任教英语学科的须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或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幼儿园应聘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证明其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可提供对应语种课程合格成绩单)。
4.年龄及职称要求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职校专业学科岗位的人员。③应聘幼儿园岗位且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经历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要求:①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③幼儿园应聘人员。
5.须符合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区内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得报考高学段。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本市户籍或外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须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2)一般须为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省部级师范院校或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放宽至本科;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或职校专业学科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人员可放宽至专业对口本科。
7.关于引进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引进紧缺专业学科的本市外区公办学校高级教师,乡村学校或临港新片区学校引进本市外区公办学校高级教师,引进本市外区公办学校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双师型”教师,引进公办高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操作办法(暂行)》(浦教人〔2018〕10号)执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