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怒哀乐,悲伤恐惧是人之常情。人在认识周围事物和与其他人的交往中,总会表现出某种相应的情感,或喜或忧,或悲或恐,或爱或憎,故《素问·气交变大论》云:“有喜有怒,有忧有丧,有泽有燥,此象之常也。”也就是说人的情绪变化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本能,从生下来就会表现喜怒等。正如孔子在《礼记·礼运》中所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弗学而能”。
情志变化引起发梦,在我国很早就已被注意,并且在同神灵托梦等迷信认识的斗争中,对此认识越来越深入。人们从现实做梦中不难体验,梦有时和当天或最近的情态变化有关,有时却和很久以前的情志变化有关,这无疑是由于以往的情志变化被存入记忆的缘故。
情志变化引起发梦,既可因正常的情绪变化所引起,也可因过度的情志变化所引起,而且过度的情志变化较正常的情绪变化易于引起发梦。由于情志变化表现不一,对梦的影响也有差异。喜为心之志,是一个人追求并达到所盼望的目的时产生的情绪体验。当喜乐情绪波动时,就会感到心情愉快,全身舒畅,使气血通调,故《素问·举痛论》云:“喜则气和志达,营卫通利。”喜的感受不仅见于清醒时,亦可见于梦中,有时梦中之喜正是由清醒时的快乐感受所引起,是醒觉时快乐感受的延续。对于喜可致梦,我国人民很早就有所认识。说明由于喜悦引起发梦这一现象早已为我国古代人民所重视。因喜致梦,可以是一个十分快乐的梦,也可以是一个相反的梦。怒之为梦,常常表现为梦中亦受压抑,或对压抑自己的对象采取清醒时无法采取的手段。忧之为梦,有时与所忧之事相关。悲是由于感伤而哀愤不胜所产生的情志,常由于失去亲人,损失爱物,理想破灭等因素产生。轻者仅仅表现为失望和遗憾,重者则可致哀痛不已。因悲而梦,有时梦象与悲伤的原因有关。思,是最常见的致梦原因。所谓“昼有所思,夜梦其事”,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是人所共知的现象。但无论认识有何差异,对于思能致梦这一点都是相同的。
因思而梦,其梦象常与所思内容有关。恐是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企图摆脱、逃避某种危险情形时产生的情绪感受。恐常与惊同时产生,但二者又有所区别。恐之为梦,可以表现为恐惧之梦,陈士元在《梦占逸旨》中说:“过恐则梦匿”,就是指在梦中亦表现为因恐惧而到处藏匿。由于恐伤肾可以影响心,故又常伴心悸等症。
惊是突然遇到危险,或碰到出乎意料之外的变化,如目见异物,耳闻巨响等产生的情绪感受。综上,所谓七情致梦,也就是上述人的精神情绪变化而引起发梦。
情志即指喜、怒、忧、思、悲、惊、恐等人的7种情绪,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两重性,既能有利于人,也能有害于人。同样,人的情绪、情感的变化,也有利有弊。“喜怒无常,过之为害。”说明情志有时也为致病内因。
人生的旅程并不是一帆风顺,总是充满坎坷,充满挫折,只要有快乐的心境,才能坦然面对困难的挑战,化忧为乐,人的情绪好与坏直接影响人体生理活动和健康状况,心情愉快气血通畅,可以益寿延年,而愁肠百结可积郁成疾。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