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瘾是“疒”字旁,属于病的范畴,更多趋近于心理的不正常或不健康。2.瘾中有“隐”字,隐是不易发觉和觉、容易沾染和反复,常与正常需求有关联,易在借口、理由中隐藏,悄然无息、默默渗透。非自省者不能察,非自律者不能断,非持恒者不能绝。
3.瘾中有“急”字,成瘾,便沉㴆其中达忘我、忘事之境界,不受正常意识掌控,一旦碰触到成瘾的东西,言行急躁、冲动,表现异于平常。短暂脱离,能感知,并形成自我认知障碍,产生自卑消积情绪。
4.瘾中有“心”字。成瘾,非成于事而在于心,心之不坚者不亦自制,易成瘾。常表现忽左急右,忽急忽静,大多源于内心的冲突与矛盾,源于外界要求与内心需求不调和、不匹配。
5..瘾中有“刍”字。刍,本义为割草,引申为割草的人和割下来的草。在此可理解为割心,把已有的坚定、坚持一点点割掉,失去原有的活力或目标,成为成瘾之事的粮草。大多会感受到心痛而不舍、焦虑而不弃。
【慕雨江天】
网瘾不是精神疾病。
2004年,荷兰人凯特·巴克在阿姆斯特丹开办了欧洲首家网瘾诊治所。起初并未将矛头仅仅指向网络及电子游戏瘾症,而是"瘾君子互助"。
随着史密斯与琼斯网络及电子游戏瘾戒除中心的设立,巴克聘请了20多名具备专业资质及多年经验的瘾症治疗人员尝试按照精神疾病来诊疗网瘾,首创了"电子鸦片"受害者治疗方案。在黑暗里摸索了两年后,2006年,荷兰人便宣布,他们对网瘾的诊疗失败。原因便是他们发现网瘾不是一种精神疾病。
目前,国际精神医学领域通用的诊断体系主要由《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ICD)和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构成。
其中,《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ICD-10)诊断标准由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在40个国家的100多个临床和研究中心实地广泛测试后,对300多种精神与行为障碍进行了详细分类。而在这个标准中,尚未把网络成瘾认定为精神疾病。
同时在中国,2009年,卫生部在对《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时,否定了将"网瘾"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病,认为目前"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 同时,卫生部提出了新的概念,认为"网络成瘾"只是网络使用不当。
尽管国际上网瘾尚未有确定的医学定义,但在中国,网瘾依旧被当成一个可以被强制治疗的精神疾病。在互联网毒害儿童的观念下,敏感的家长们便打着"救救孩子"旗号将孩子送入或骗入反网瘾机构。这对孩子的身心伤害都非常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