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方法有两种,第1种就是顺产也是绝大多数的孕妇的选择,孕妇认为在生孩子的时候选择顺产,会更利于身体的恢复。而第2种就是剖腹产,有一些宝妈虽然不想自身剖腹产,但是由于自身的身体原因或者是因为孩子的原因,就不得不考虑采用剖腹产。医生也会根据孕妇在孕晚期体检的数据进行判断,孕妇究竟适合剖腹产还是顺产。如果孕妇和孩子的生命体征都能够达到良好,就会尽量的选择顺产。
生产的方法有两种提及到生产的方法,大多数的女性在生孩子的时候都会觉得非常的郁闷,想要自身能够达到顺产的条件。但是有些时候就会发生的事与愿违的情况,孕妇认为在孕晚期的时候,自身做的保护非常的周到。可是却没成想再去医院做产检的时候,医生就直接给出明确的判断,要让孕妈妈采用剖腹产。而对于剖腹产的孕妇,一般是因为孩子的体重过大,没有办法考虑顺产,所以就只能选择剖腹产。
孕妈妈有心脏病孕妈妈如果在怀孕期间检查出来了有心脏疾病,或者是高血压这样的类型疾病时,医生就会直接让孕妈妈选择在孕晚期提早的剖腹产。为了减少对孕妈妈的身体影响就不得不考虑剖腹产,因为妈妈应该想到自身患有遗传性疾病。如果不早一点选择剖腹产,可能到孕晚期时,胎儿也会危及到孕妈妈的生命危险。
孕妈妈的生命体征孕妇在考虑顺产或者是剖腹产时,都会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进行考虑。但有一些女性明明能够达到顺产的条件,但是却偏偏想要剖腹产,由于顺产的时候每一个人的体质是不同的。甚至有一些女性在快生产的时候,都会需要疼上3~5天,可是宫颈口却迟迟不开,孕妇就不得不考虑早一点剖腹产。
作为麻醉医生,我面对过各种各样原因的剖宫产急诊。
一类是胎儿窘迫、胎心不稳、胎位不正等医学原因导致的,这一类剖宫产无可厚非,
还有一类是拒绝顺产、或者很早之前就“打好招呼”要剖宫产、或者顺产到一半,拒绝继续而中转剖宫产的,
首先,这是一个医疗问题。
这种医疗决策,首先应该从医学角度考虑是否必要,是否能让产妇和胎儿都更多获益,
实际上,剖宫产对于产妇来说“看似轻松”,但其实伴随着很多术中、术后的问题,包括产后可能头晕头痛(椎管内麻醉常见的并发症),麻醉术中风险,以及产后恢复缓慢等问题
因为不想经历产程的痛苦,或者因为产程过长、消耗过大而最终不得不转剖宫产,这些都是本可以避免的问题,而不应成为主动选择剖宫产的理由。
但实际上,采用了分娩镇痛的顺产,理论上疼痛程度和剖宫产差别不大,甚至分娩镇痛更加轻松快速,顺产本身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也更加有益。
然而,在公立综合性医院,分娩镇痛的低普及率并不是医生不愿意做,而是因为麻醉医生太过短缺。
综合性公立医院需要完成大量的每日择期手术、内镜麻醉。
舒适化医疗的推进,让麻醉科的业务量无限拓展,但麻醉医生数量的增长和补充却是负数。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很难再派出更多人手到产房进行无痛分娩。
当然,也有一些个别情况。
在一些专业的妇产科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无痛分娩的比例非常高,这是源于专科医院本身的特殊性,麻醉科面对的主要业务方式就是产科。例如在上海国妇婴、一妇婴,这一比例可能超过90%(数据来源于一次学术会议讲座,具体可能记不清,但一定是90%以上)。
但这些医院,能够服务的产妇却又十分有限,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其他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生产。
矛盾,还是缺人。
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把无痛分娩作为医院的指标进行推广普及。
尽管以文件的形式突出了“把非医疗原因导致的剖宫产下降,上调公立医院无痛分娩的比例”这一“国家意志”,但真正实行起来,却仍然“雷声大,雨点小”。
归根结底,“人的问题”,没有解决。
-人们不知道无痛分娩的好吗?
-人们知道,人们只是在很多时候,享受不到这样的医疗服务。
所以,一味的强调降低剖宫产比率,提升顺产率,看起来虽是为了产妇和胎儿的利益,但却没有提供一种解决办法。
而从人力角度,一台剖宫产,需要1-2位麻醉医生,2-3位妇产科医生,2-3位手术室护士和1-2位儿科或者产科医生。更不提手术室资源、医疗耗材等等
因此,不论对于国家医保、对于医院指标、对于产妇和胎儿的围产期利益,这些都是不划算的。
但医疗问题,从来不是一个纯科学问题,而是科学、 社会 、经济、人文和伦理等多方面的交织,因此,也不能用单纯的科学理论、经济理论去解释。
在我看来,
医疗自主权,并不应是在痛苦的顺产和剖宫产中进行自主选择,
而应是有权选择既不痛苦,也能达到顺利生产的方式。
从这个角度来说,无痛分娩,几乎算一种人权。
就和无痛胃镜、无痛肠镜一样,应是一个有权选择的可选项。
而每一次谈到这个问题,
当我和朋友们解释为什么在公立医院,找个做无痛分娩的麻醉医生这么难的时候,我只能坦诚并不是我们不愿意,
只是在现在这样的工作下, 我们没办法。
鼓励顺产,但我鼓励的是无痛分娩下的顺产。
所以,我鼓励更多的麻醉医生,更高的待遇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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