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办理手续,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让小孩上学的年纪,只需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即可,但是教育专家认为小孩晚上学有一定的坏处。
推迟一年上小学,同时想要保留学位的话, 需要写暂缓小一入学报告和主任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告和证明一起提交到那个小学,由学校帮本人提交到教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教育局会在本人的申请报告上盖个章。
本人拿着这个结果的复印件就可以延迟一年再去学校报名了,学校会帮本人保留学位多一年。不申请无故延迟的话,小孩的学位会被取消,因为有些地区适龄儿童必须上学,延迟的话,等于占有了下一届应届学童的学位。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需要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需要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在中国教育史上,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学生小学毕业后,便可分配到公费的初中学校,在官立、资助和私立买位中学就读(接受政府分配学生而向政府收取学费的私校称为买位中学)。自1978年9月实施9年免费强迫教育以来,小学6年和初中的3年为免费义务教育阶段。
推迟入学政策规定
小学入学的法定年龄是6周岁,一般延迟入学,根据规定: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注: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目前哈市想要办理延期读小学,主要是因为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由于个人原因而延缓入学的,一般不会受理。
那么如果想要办理延迟入学,家长们需要怎么做呢?
手续及流程
1.所需资料
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是健康状况的证明,也可以是孩子智力证明等);户口本;孩子出生证。
2.办理流程
对于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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