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电话:0591-87803265。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效能监督电话:0591-87811752。
海西健康便民服务热线:12320。
委值班室联系电话:0591-87853086。
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824676;
规划处联系电话:0591-87824351;
财务处联系电话:0591-87842565;
应急办联系电话:0591-87835363;
体改处联系电话:0591-87801056;
疾控处联系电话:0591-87855870;
医政处(药政处)联系电话:0591-87824331;
基层处联系电话:0591-87802386;
妇幼处联系电话:0591-87852602;
中医处联系电话:0591-87833674;
监督处(食品处)联系电话:0591-87810325;
指导处联系电话:0591-87276235;
家庭处(政法处)联系电话:0591-87805693;
流动人口处联系电话:0591-87276762;
宣传处联系电话:0591-87828659;
科教处联系电话:0591-87834708;
外合处联系电话:0591-87824306;
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7813730;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91-87856952;
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7856953;
医管局联系电话:0591-87273132。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4日正式成立,组建后不再保留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而是将省卫生厅的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全省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设置如下:
结婚证在双方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办理的。准生证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在厦门也可以办。不过厦门计委毛病很多。他可能会要女方去当地开证明的。而且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有很多的地方准生证要去结婚证发放所在地办理。详细的你只能询问厦门计划生育委员会。(最好也询问下福州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地点:薛岭南路518号
传真:0592-5281813
电话:0592-5281817
政策咨询专线电话:0592-5281805
附录:
申请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标的办理手续
申请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标的办理手续:
(1)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子女的。
(2)男方单位出具初婚证明或从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审核。
(3)女方计划生育部门对女方本人和男方婚姻、生育状况审核后,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三联单),送男方单位盖章。
(4)男方单位盖章后,再次交女方单位盖章。
(5)女方持男、女双方单位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户口簿和第一胎生育指标,到女方户口所有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审核,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
(6)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经审核保存男、女双方单位证明、加盖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公章,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填写回执日期,由女方在限期内,上交女方单位主管计划生育部门。
(7)女方单位收到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后,此第一胎生育指标方能生效。
(8)女方得到本单位批准,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后,方能怀孕。
(9)无业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和住农村散居居民,第一胎生育指标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初婚或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审核,从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第一胎生育指标,办理手续同上.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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