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的三要素分别是:
1.测量的客体即测量对象。
主要指几何量,包括长度、面积、形状、高程、角度、表面粗糙度以及形位误差等,由于几何量的特点是种类繁多,形状又各式各样,因此对于他们的特性,被测参数的定义,以及标准等都必须加以研究和熟悉,以便进行测量。
2.测量方法。
指在进行测量时所用的按类叙述的一组操作逻辑次序,对几何量的测量而言,则是根据被测参数的特点,如公差值、大小、轻重、材质、数量等,并分析研究该参数与其他参数的关系,最后确定对该参数如何进行测量的操作方法。
3.测量的准确度。
指测量结果与真值的一致程度,由于任何测量过程总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测量误差,误差大说明测量结果离真值远,准确度低,因此,准确度和误差是两个相对的概念,由于存在测量误差,任何测量结果都是以一近似值来表示。
测量过程:
(1)输入:确定被测量及对测量的要求。
(2)测量活动:对所需要的测量进行策划,包括测量原理、测量方法到测量程序等;配备资源,包括适宜的且具有溯源性的测量设备,选择和确定具有测量能力的人员,控制测量环境,识别测量过程中影响量的影响,实施测量操作。
(3)输出:按输入的要求给出测量结果,出具证书和报告。
测量的定义1.早期的定义: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大小,确定地面点的坐标的学科.
2.当前的定义:研究三维空间中各种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和其分布的学科.
3.更为一般的定义:测量是利用合适的工具(Instrument),确定某个给定对象(Object)在某个给定属性(Attribute)上的量(Magnitude)的程序或过程(Procedure).作为测量结果的量通常用数值( Numerical value)表示.该数值是在一个给定的量纲或尺度(Scale)系统下,由属性的量(Magnitude)和 测量单位(Unit of measurement )的比值决定的.
测量学的内容包括测定和测设两个部分.测定是指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通过测量和计算,得到一系列测量数据,或把地球表面的地形缩绘成地形图.测设是指把图纸上规划设计好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在地面上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
美国学者史蒂文斯认为,“测量就是依据某种法则给物体安排数字”这一定义被一些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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