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上海人,在北京上班,公司缴纳的医保社保。
假如医院挂号50元,取号的时候花了10元,那40元从医保里扣的!
这个医保,都是个人平时工资缴纳的!
谢谢
2017年4月8日零时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城同步实施。全市3600余家医疗机构,全部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置医事服务费。
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扩展资料:
一、改革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行为。
通过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的虚高价格和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机制,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文件
是这样的,深圳从7月开始,所有药品实行零加成(7月1日前,医院可以对药品的进价加成15%再销售)。患者是否会担心医院对药品的进价弄虚作假?药品是全广东省统一招标的,价格定死了,医院无法作假。
取消加成后药品降价约15%,从7月20日起,全深圳的挂号诊金在原价格基础上调12~14元(三级医院一律上调14元),深圳新闻算了一笔账,如果看病付费时买了93.3元的药品,那么药品的降价与诊金的涨价就相等了。就是说7月后看同样的病,如果买药品超过93.3元的,整体花的钱就比7月前看病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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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只是背景知识,诊金涨价和药品降价是挂钩的,但是诊金涨价14元的同时,社保局决定了帮参保人负担这14元。
例如7月20日前,一名综合医保参保人,挂副高号时,付现金1元,个人账户扣6元;
7月21日后,综合医保参保人挂副高时,付现金1元,诊金已经从6元涨价为20元,但是社保局统筹基金向医院付了14元,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依然只扣6元。
至于劳务工医保参保人只能在绑定社康医院享受挂号费比现金挂号便宜,去其他医院是无法得到社保局的诊金补贴的,住院医保参保人也一样。
对于综合医保参保人来说,挂号费没变化,跟以前一样,单纯的药品降价了。
对没有买医保的人来说,挂号费涨价14元,药品零加成(对于经常买药的人来说药品的降价感受比较明显)。
七月以前,在深圳看病,用医保卡挂号和现金挂号所付的金额是一样的,7月21日后,用综合医保挂号所付的金额就比现金挂号便宜14元了——实际上是社保局愿意给参保人的诊金补贴,如果没有这个补贴政策,医保卡挂号和现金所付的金额还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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