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条款,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有外包装的礼盒(一般中高端白酒产品都有),就可以不需要再玻瓶上标注任何信息?
这一点在新的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没有体现,那如果执行,会否冲突?因为我记得标准化法提到过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后,对应标准自动替代。我记得有一次我给一家商会开发一款白酒产品。在酒体选定产品包材运抵酒厂后才得知包材上的标签不符合相关行业要求,没有把“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未成年不宜饮酒”的警示语印上。根据相关规定,进入市场流通的白酒商品,在包装上是必须明确标注清楚前述警示语。后面是费了很大的功夫做了一些补救弥补措施,把警示语印上酒厂才同意生产罐装的。最近,我又参加一款白酒产品的开发工作。为了吸取之前的教训,我专门上网学习了关于白酒包装标签标识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查验了包括茅台酒、仁怀酱香酒等知名白酒品牌包装标签标识的式样才做到心中有数,现把学习心得梳理总结如下,希望对用得着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白酒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必须标注的内容
白酒产品包装必须标注额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纸箱标签标识设计标准;2、外盒标签标识设计标准;3、食品标签标识设计标准。
1、纸箱标签标识必须标注的内容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数量、规格、总重、净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批号、怕潮、向上、小心轻放标识、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注册商标、产品检验合格证、厂址、厂名、批量和班次、联系电话、警示语。
2、外盒标签标识必须标注的内容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配料、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批号、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和编号、条形码、产品说明、优质标识说明及质量认证标志、注册商标、厂址、厂名、警示语、联系电话。
3、食品标签标识必须标注的内容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和编号、条形码、厂址、厂名。
二、其他硬性规定和建议
1、纸箱和外盒都必须标注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2、不允许出现第一、唯一、最、多少年陈酿等极端夸张形容用语;
3、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4、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或俗名;
5、获得国家认定名优产品荣誉的产品标识,必须标明获得的有效时间。
总之不准虚假标注产品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应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白酒出厂检验,严格规范白酒标签等多个方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也需通过强化生产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权威的查看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的5.3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最省事的,去超市买一盒“名酒”,按照人家做的,你给“翻译”过来就行了。一般白酒必须有的:品名、酒度、容量、厂名、配料、标准号、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商标、4 标示内容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4.1.1 一般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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