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重庆友方医院(普通合伙)是2016-01-12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注册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89号(西苑六号楼)。
重庆友方医院(普通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00107MA5U4CUU4E,企业法人谢克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重庆友方医院(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药科;肛肠科专业。(按行政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审批的,凭有效许可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业。)。在重庆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9419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3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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