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 肢体残废
第六条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腓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第四章 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 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第五章 丧失视觉〔5〕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第六章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第二十一条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 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 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 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 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 女性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 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 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 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 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 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 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 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 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第七章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第二节 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 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 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椎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 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 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 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 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 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第三节 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 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 气管、食管损伤致成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 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 胸部损伤致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 胸部的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运动障碍、颅内出血。
第六十六条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第四节 腹部损伤
第六十七条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第六十八条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
第六十九条 肾破裂;尿外渗须手术治疗(包含肾动脉栓塞术)。
第七十条 输尿管损伤致使尿外渗。
第七十一条 腹部损伤致成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或者肠瘘等。
第七十二条 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第五节 骨盆部损伤
第七十三条 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七十四条 尿道破裂、断裂须行手术修补。
第七十五条 膀胱破裂。
第七十六条 阴囊撕脱伤范围达阴囊皮肤面积百分之五十;两侧睾丸缺失。
第七十七条 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第七十八条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第七十九条 YOUNV外阴或者阴道严重损伤。
第六节 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一条 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重障碍。
第七节 其他损伤
第八十二条 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烧、烫伤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1.出现休克;
2.吸入有毒气体中毒;
3.严重呼吸道烧伤;
4.伴有并发症导致严重后果;
5.其他类似上列情形的。
(二)特殊部位(如面、手、会阴等)的深二度烧、烫伤,严重影响外形和功能,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三条 冻伤出现耳、鼻、手、足等部位坏死及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四条 电击损伤伴有严重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五条 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六条 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脑、心、肺等重要器官内。
第八十七条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
第八十八条 皮下组织出血范围达全身体表面积百分之三十;肌肉及深部组织出血,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
第八十九条 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
第九十条 损伤引起挤压综合征。
第九十一条 各种原因引起呼吸障碍,出现窒息征象并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
前款规定的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鉴定机构作出或者予以复核。
第九十三条 三处(种)以上损伤均接近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为重伤或者不评定为重伤。
第九十四条 本标准所说有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第九十五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第九十六条 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施行。1986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1986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附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
(1)鉴定关节运动活动度,应从被检关节的整体功能判定,可参照临床常用的正常人体关节活动度值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检查时,须了解该关节过去的功能状态,并与腱侧关节运动活动度比对。
(2)对指活动是指拇指的指腹与其余各指的指腹相对合的动作。
(3)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肋腺咬肌部和耳廓。
(4)鉴定听力减退的方法:
①听力检查宜用纯音听力计以气导为标准,听力级单位为分贝(db),一般采用500、1000和2000赫兹三个频率的平均值。这一平均值相当于生活语音的听力阈值。
②听力减退在25分贝以下的,应属于听力正常。
③损伤后,两耳听力减退按如下方法计算:
(较好耳的听力减退×5+较差耳的听力减退×1)除以6。如计算结果,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就属于重伤。
④老年性听力损伤修正,按60岁开始,每年递减0.5分贝。
⑤有关听力检查,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适当的方法(如声阻抗、耳蜗电图、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等)进行测定。
(5)鉴定视力障碍方法:
①凡损伤眼裸视或加用镜片(包括接触镜、针孔镜等)远距视力可达到正常视力范围(0.8以上)或者接近正常视力范围(0.4--0.8)的都不作视力障碍论。视力障碍(0.3以下)者分级见下表:
--------------------------------------------------------------------------------------------
| 视 力 障 碍 |
|----------------------------------------------------------------------------------------|
| | 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 |
| |--------------------------------------------------------------------|
| 级别 | 最好矫正视力 |
| |--------------------------------------------------------------------|
| | 最好视力低于 | 最低视力等于或优于 |
|------------------|--------------------------------|----------------------------------|
| |1| 0.3 | 0.1 |
| 低视力 |--|--------------------------------|----------------------------------|
| |2| 0.1 | 0.05(三米指数) |
|--------------|--|--------------------------------|----------------------------------|
| |3| 0.05 | 0.02(一米指数) |
| |--|--------------------------------|----------------------------------|
| 盲目 |4| 0.02 | 光感 |
| |--|--------------------------------------------------------------------|
| |5| 无光感 |
--------------------------------------------------------------------------------------------
如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而大于5°者为3级;如半径小于5°者为4级。
评定视力障碍,应以“远距视力”为标准,参考“近距视力”。
②中心视力检查法:用通用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距视力和近距视力。对颅脑损伤者,应作中心暗点、生理盲点和视野检查。对有复视的更应详细检查,分析复视性质与程度。
③有关视力检查,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适当的方法(如视觉电生理)进行测定。
(6)呼吸困难是由于通气的需要量超过呼吸器官的通气能力所引起。症状:自觉气短、空气不够用、胸闷不适。体征:呼吸频率增快,幅度加深或变浅,或者伴有周期节律异常,鼻翼扇动,紫绀等。实验室检查:
①动脉血液气体分析,动脉血氧分压可在8.0KPa性(60mmHG)以下;
②胸部X线检查;
③肺功能测验。
诊断呼吸困难,必须同时伴有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以资参考。
脸型 脸型的分类方法很多。在我国古代的绘画理论和面相书中就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法,并对脸型赋予了人格的内容。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脸型分类法:1.形态观察法。
波契(Boych)通过对脸型的观察将人类的脸型分为十种类型:(1)椭圆形脸型;(2)卵圆形脸型;(3)倒卵圆形脸型;(4)圆形脸型;(5)方形脸型;(6)长方形脸型;(7)菱形脸型;(8)梯形脸型;(9)倒梯形脸型;(10)五角形脸型。
这种分类法比较简单,您可以把脸全部露出来拍张正面照,用笔在脸上的上下左右两侧对应地画些记号并连接起来,你便得到了一张自己的脸型图。
2.字形分类法。
这是中国人根据脸型和汉字的相似之处对脸型的一种分类方法,通常分为八种:(1)田字形脸型;(2)国字形脸型;(3)由字形脸型;(4)用字形脸型;(5)目字形脸型;(6)甲字形脸型;(7)风字形脸型;(8)申字形脸型。
3.亚洲人分类法。
根据亚洲人脸型的特点,一般可以分为八种类型:(1)三角形脸型;(2)卵圆形脸型;(3)圆形脸型;(4)方形脸型;(5)长圆形脸型;(6)杏仁形脸型;(7)菱形脸型;(8)长方形脸型。
1、长脸型 将头发留至下巴,留点刘海或两颊头发剪短些都可以减小脸的长度而加强宽度感。也可将头发梳成饱满柔和的形状,使脸有较圆的感觉。总之、一般自然、蓬松的发型能给长脸人增加美感。
2、方脸型 头发宜向上梳,轮廓应蓬松些,而不宜把头发压得太平整,耳前发区的头发要留得厚一些,但不宜太长。前额可适当留一些长发,但是不宜过长。
3、圆脸型 这样脸型常会显得孩子气,所以发型不防设计得老成一点,头发要分成两边而且要有一些波浪,脸看起来才不会太圆。也可将头发侧分,短的一边向内略遮一颊,较长的一边可自额顶做外翘的波浪,这样可“拉长“脸型。这种脸型不宜留刘海。
4、椭圆脸型 这是女性中最完美的脸型,采用长发型和短发型都可以,但应注意尽可能把脸显现出来,突出这种脸型协调的美感,而不宜用头发把脸遮盖过多。
如何正确判断自己的脸型?
其实,每个人的脸型都不一样。所以散发出的形象也各不相同。有的人给人感觉很文雅,有的人则是看起来很开朗或很悲伤。就算是同年龄的人,有的人感觉就很年轻,有的人感觉很老气。不过大致上脸型可以分为六种。
一、内脸型
内脸型人的五官都朝中间集中。双眼两侧到脸廓的距离长,脸颊面积也较宽大,会让人觉得脸蛮大的。
二、外脸型
外脸型的人五官都往外跑,感觉五官扁平,不够出色。
三、上脸型
上脸型的人五官都集中在上半部,脸颊到下巴的距离很长。
四、下脸型
下脸型的人额头很高很宽,五官都往下半部集中。虽然长相可爱,但会给人有点婴儿肥的感觉,显得孩子气。
五、 吊脸型
吊脸型的眉毛、下眼尾、嘴角全部往上吊,所以会给人凶巴巴的感觉,显得有点俗气。
六、垂脸型
垂脸型的眼睛和脸颊都往下掉,下嘴唇很厚,老是给人一脸倦态的感觉,而且看起来也比实际年龄大。
从正面看:
正面的外形效果最能给人留下直接、深刻的印象,所以正面的文章一定要做足!
圆脸
特点:对于拥有一张圆脸的美眉们来说,一方面圆圆的脸蛋会让你显得娇小可爱,但同时也会让你的脸显得肉嘟嘟的。
瘦脸方案:若要“消除”这令人不快的肉嘟嘟,你可以在头顶或两侧增加头发的高度,使用两边不对称的设计会让你的脸看来瘦很多,这一方法对大多数的圆脸美眉来说是很有效的。如果你颈部的头发可采用碎发而且头发长度合适的话还会使你的下巴看起来更美,真可谓一举两得。
长方形脸
特点:长方形的脸型上下的落差较大,横向距离又小,且额头较宽。
瘦脸方案:如果你有一个这样的脸型,那你在发型方面可要多下一些功夫呀!首先将刘海的长度剪短,并且做一些纹理丰富的造型,这对减少脸长绝对不是件坏事。然后用蓬松卷曲的头发突出强调脸的宽度,特别是中部的宽度,这样会改变长方形脸型的视觉效果。最后建议你选择一些明亮、艳丽的发色,鲜亮的颜色更有助于你使长脸变小脸,也会让你显得更年轻。
正方形脸
特点:脸的纵向距离比较短,且棱角分明,缺乏柔和感、太生硬。
瘦脸方案:其瘦脸发型应该这样做:柔软、浪漫的卷发会让你的脸部线条看上去柔和许多,再以两侧的头发自然地掩饰脸部鼓突出来的“刚硬”部分。为了使脸再变长一点,可以增加头发的高度。最后再配以片染或挑染的方法点缀发式,一个走在时尚最前端的小脸美女便“横空出世”了。当然长长的碎直发也适合这种脸型,让其自然垂下,盖住脸部鼓突出来的“刚硬”的部分,便会让那张脸变得曲线玲珑,十分可人!
三角形脸
特点:三角形脸的特征是窄额头、宽下巴。
瘦脸方案:三角形脸型的美眉也不用着急,更用不着羡慕别人。只要你调整一下发型,不但会使胖脸马上变瘦还会谋杀掉数不清的目光。为了达到视觉上平衡的效果,可以在脑门以上增加头发的宽度,下巴部分则减少宽度。时下流行的BOBO头就很适合这一脸型。脸瘦了,再加上你原有秀丽与时尚,魅力指数自然不言而喻。
对于那些脸部线条本来就很柔和的美眉们来说,若你的腮部不至于太过明显,不妨试着扎起一个高高的马尾,让俊俏的脸蛋干干净净地露出来反而会让你的脸看起来较小。同时向上扎起的马尾也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会让圆圆的脸蛋变长的感觉。
从侧面看:
用发型瘦脸不只要做到正面的功夫,侧面功夫的功力也是不可小视的,千万别只做一半哦!侧面脸型一般有三种:凸侧脸、平侧脸、凹侧脸。美眉们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凸侧脸
特点:小额头、大鼻子、轮廓感很强,很具有欧美人种脸型的特点。
瘦脸方案:对这种脸型做瘦脸发型时,要增加前额的头发,这样会使脸看上去直一些,但后脑的发量可以适量的增加,但千万别做过了,否则就弄巧成拙了。而且纹理过于丰富的卷发只会让这一脸型的轮廓感显得更强。这种脸型和长卷发(微卷)配合就更加完美了!
有时美丽与时尚也会发生冲突,二者选其一,爱美的你选什么?当然是适合自己的。
平侧脸
特点:脸部侧面线条过于平直,没有太大的起伏。
瘦脸方案:这种脸型的相对瘦脸发型不要用直发,你也不想让自己的的脸看起来像被撞平了一样呀!所以要紧跟潮流。对,卷发。它可以缓解你的脸侧面线条的平直程度。卷发可以做得夸张一些,凌乱而有序的卷发,一种充斥着野性美的漂亮发型你不爱吗?
凹侧脸
特点:其特点正好和凸侧脸相反,它最显著的特点是它有一个突出、外伸的下巴。
瘦脸方案:怎么让下巴这一劣势转为优势呢?瘦脸时注意前颚的头发不要太多,采用柔和上翘的边缘,以及后脑膨胀的发量,在瘦脸的同时,也使得那讨厌突出、外伸的下巴一下子变得性感了许多。不要太迷人哦!最后提醒美眉们一下,若你戴有眼镜,在做发型时除了要考虑它的瘦脸功能外,还要让它与你的眼镜的大小、样式做到和谐。整体的美才是最美。另外呢不要把发型搞得太复杂,那样只会让你的脸显得大!
脸
瓜子脸上部略圆,下部略尖,形似瓜子,一般又称为鹅蛋脸。
在众多脸型之中,瓜子脸是最美的一种脸型。
理想瓜子脸的长宽比例为34∶21。
脸的审美,主要是指脸部五官的比例是否协调,而中国古代画家画人像时总结出来的“三庭五眼”的精辟概念即定义了面部的标准比例关系,国际上通称为面容的“黄金分割”——1:0.618。
脸部的定义:
脸部是由覆盖在面部骨骼的表面的面部肌肉形成的外观。
脸部的位置:
脸部五官的位置重要的是互相的比例关系,“三庭”是指将面部纵向分为三个部分:上庭、中庭、下庭。上庭是指从发际线至眉线,中庭是从眉线至鼻底线,下庭指从鼻底线至颏底线。如果“三庭”正好是的长度相等的3等分,这样的面部纵向的比例关系就是最好的。
“五眼”是指以自己的一只眼睛的长度为衡量单位,在面部横向分5等份。
“三点一线”是指眉头、内眼角、鼻翼三点构成一垂直直线。
“四高三低”是指作一条垂直的通过额部-鼻尖-人中-下巴的轴线,在这条垂直线上,“四高”即额部、鼻尖。、唇珠、下巴尖。“三低”是两个眼睛之间,鼻额交界处必须是凹陷的;在唇珠的上方,人中沟是凹陷的,美女的人中沟都很深,人中脊明显;下唇的下方,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共3个凹陷。
脸部的类型有纵向和横向分类:
纵向分类
上庭长:中庭和下庭长度相等,而上庭略长,即额头偏长。
上庭短:中庭和下庭长度相等,而上庭略短。
中庭长:上庭和下庭的长度相等,而中庭偏长,即鼻子较长。
中庭短:上庭和下庭的长度相等,而中庭偏短。
下庭长:中庭和上庭长度基本相等,下庭长度偏长,即下巴略长。
下庭短:中庭和上庭长度基本相等,下庭长度偏短,即下巴略短。
横向分类
两眼距离远、两眼距离近。
脸部的修饰:
上庭长:运用阴影色在前发际线的边缘,利用深色色性产生收缩、后退的原理,使额部显得缩短。另外也可以采用留刘海的方式。
上庭短:吹高前发,将额头露出来。
中庭长:鼻头略长者可用阴影色或颊红色从鼻中隔向上晕染,只要颜色使用得当,就可以产生缩短鼻尖的感觉。
中庭短:矫正的方法是将提亮色从眉心晕染至鼻头,过短的鼻型还可以一直拉至鼻中隔,鼻侧影从鼻翼一直延伸至眉头并且互相链接,在鼻梁处可用高光色提亮。
下庭长:用阴影色在下巴底部及两侧从下向上晕染,使之产生收缩的感觉。
下庭短:将提亮色集中在下巴尖端,靠近底部色度浅,向上与基础底色相柔和,利用人们的视错觉,产生延长下巴长度的效果。
两眼距离远:画眼线和眼影时尽量向内眼角描画。眉头距离不要处理得太远。
两眼距离近:眼线和眼影尽量向外眼角延伸,内眼角尽量忽略。眉头不要处理得太近。
脸型是一个人容貌美中最基础的部位。在众多脸型之中,瓜子脸是最美的一种脸型。瓜子脸上部略圆,下部略尖,形似瓜子,一般又称为鹅蛋脸,这是中国美女的标准脸型。
最精于写女子貌美的曹雪芹笔下的美人,不是“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王熙凤),就是“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林黛玉)。用通俗的话讲就是“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一点点”。这么细挑的眉毛、柔和的眼睛和小巧的嘴巴,自然不能长在一张阔大的脸庞上,而只能是长在小小的、椭圆的、精致的瓜子脸上。
这个标准除了在讲究丰腴为美的盛唐时期(盛唐传下来的图画上女子个个面若银盘,配两道短粗的“蛾眉”)有所改变外,已深深植入中国人的意识当中,成为评判美女的重要规范。即使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西风最盛的上海,领导潮流的女明星们也是一副瓜子脸的传统美人形象。
一群网上寻芳客,以“骨骼细、瓜子脸、尖下巴、皮肤好、身材好,以及拥有一双修长而匀称、温柔而细腻的手”为美的标准,将各省市的美女排名罗列于网上。结果出乎意料:台湾击败昔日盛产美女的浙江苏杭,成为中华大地上美女的集中地。另一美人的宝地是上海,那里的女子拥有高挑瘦削的身材、细小的骨骼、瓜子脸、尖下巴,她们的生活起居处处凸显出爱美成癖,很会打扮自己,且很有个性,不光美给别人看,还美给自己看。
改革开放之后,国门大开,各式各样的洋美人形象涌入中国。人们发现与传统古典式的中国美女相比,脸阔鼻方、深眉大眼的西方女子别有一番魅力。这种魅力一词以概之,就是“性感”。于是人们开始不遗余力地、惊心动魄地改造自己身上“不合潮流”的零件。在经历了割双眼皮、隆鼻、染发等一系列向西方审美观靠拢的大胆尝试后,脸型成为时尚女性们另一个注目的焦点。终点又回到起点,才发现老祖宗推崇的瓜子脸是最适合东方女性的“美人脸”。
脸的类型
脸型,顾名思义,就是指面部轮廓的形状。脸的上
半部是由上颌骨、颧骨、颞骨、额骨和顶骨构成的圆弧形结构,下半部则取决于下颌骨的形态。这些都是影响脸型的重要因素,而颌骨在整个脸型中起着尤其重要的作用,是决定脸型的基础结构。
脸型的分类方法很多。在我国古代的绘画理论和面相书中就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法,并对脸型赋予了人格的内容。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脸型分类法:
1.形态观察法。
波契(Boych)通过对脸型的观察将人类的脸型分为十种类型:(1)椭圆形脸型;(2)卵圆形脸型;(3)倒卵圆形脸型;(4)圆形脸型;(5)方形脸型;(6)长方形脸型;(7)菱形脸型;(8)梯形脸型;(9)倒梯形脸型;(10)五角形脸型。
这种分类法比较简单,您可以把脸全部露出来拍张正面照,用笔在脸上的上下左右两侧对应地画些记号并连接起来,你便得到了一张自己的脸型图。
2.字形分类法。
这是中国人根据脸型和汉字的相似之处对脸型的一种分类方法,通常分为八种:(1)田字形脸型;(2)国字形脸型;(3)由字形脸型;(4)用字形脸型;(5)目字形脸型;(6)甲字形脸型;(7)风字形脸型;(8)申字形脸型。
3.亚洲人分类法。
根据亚洲人脸型的特点,一般可以分为八种类型:(1)三角形脸型;(2)卵圆形脸型;(3)圆形脸型;(4)方形脸型;(5)长圆形脸型;(6)杏仁形脸型;(7)菱形脸型;(8)长方形脸型。
此外,还有人提出,人的脸型是一个立体的三维图像,因此也应该从侧面来进行观察,这是以前所忽略的。的确,从侧面对脸型进行考察确实有助于对容貌进行全面的评价。根据人的正侧面轮廓线,可以将人的脸型分为六种:(1)下凸形脸型;(2)中凸形脸型;(3)上凸形脸型;(4)直线形脸型;(5)中凹形脸型;(6)和谐形脸型。
瓜子脸的美学原理
我们知道,凡是符合黄金分割律的构造,在视觉上都会让观察者产生愉悦的印象。理想瓜子脸的长与宽比例为34∶21,这一比例正好符合黄金分割律。伯拉克西特列斯的著名雕塑《尼多斯的维纳斯》的面部是公认的魅力样板,从发际到下颌的长度与两耳之间的宽度之比,也接近黄金比例。
中国传统审美观对人的面部美特别重视,中国古代画论中有“三停五眼”的说法,说的是人的面部正面观的纵向和横向比例关系。“三停”是指将面部正面横向分为三等分,即从发际到眉线为一停,从眉线到鼻底为一停,鼻底以下为一停。“五眼”是指将面部正面纵向分为五等分,以一个眼长为一等分,即两眼之间的距离为一个眼的距离,从外眼角垂线到外耳孔垂线之间为一个眼的距离,整个面孔正面纵向分为五个眼的距离。凡按照“三停五眼”的比例画出的人物脸型都是和谐的。理想的瓜子脸完全符合这一比例。
美的脸型,从面部中线向左右各通过虹膜外侧缘和面部外侧界作垂线,纵向分割成四个相等的部分。一般来说,瓜子脸也符合这一比例。
和谐是容貌美三要素中的最高级的形式。垂直方向的和谐是颜面结构的规律性表现形式之一。有人认为,正常人面下1/3与面中1/3高度应大致相等。有人则认为,正常人面部的中、下部分一般是协调的,但不一定相等,面下1/3高度仅应接近面中1/3高度。因鼻根点系骨性标志,表面不明确,故主张以眼外眦到口角距离代之。无论如何,面下1/3必须有足够高度才可使表情自然,这是容貌美的基础之一。若面下1/3高度明显小于面中1/3,便会形成短面印象。反之则给人以长面畸形之感。
另一方面,美貌人群颜面和谐还表现在宽度的协调,面中宽(双髁状突间距)约等于面下宽(双侧下颌角间距)的1.3倍。若面下宽等于或大于面中宽均为宽度不调。正面观之下颌角多过度外展,嚼肌肥大而膨隆外突;侧面观之下颌角多小于通常所见的123°,甚至几乎成直角,会给人以方面之感。这对于男性虽可勉强说是有阳刚之气,但于女性则完全失去了容貌的温柔与灵秀。
瓜子脸因其符合上述自然美诸项特征, 获得了人们的普遍喜爱。
影响脸型美的因素
1.颌与脸型美
人的容貌美主要体现在脸的下半部,因为下半部有从鼻到唇、从唇到颏两个“S”形曲线,这是最能体现脸部曲线美的部位。而脸的长短、下半部的形状,则主要取决于颌骨的形状和大小。所以说,颌骨在容貌美中有特殊的重要性。
下颌是人的脸型美中的重要结构,占面容的1/4。它决定脸型的下半部分,只有下颌和面部其他器官相互和谐才能有五官端正和谐的面部轮廓。
人们在面部整形的时候,动大手术往往是拿颌骨开刀。大饼脸是公认的一种不美脸型,其特征是下颌角部及耳前宽大,往往还伴有咬肌的肥大,因此,要想让脸型变成“瓜子脸”,进行下颌角截骨、部分咬肌切除、颊脂肪垫摘除、垫下巴这几个手术可以让脸型得到改善。当然,脸盘的大小不但取决于下颌骨的大小,还取决于颧骨,颧弓的大小,有些宽脸盘的人不但要去除部分下颌骨,有时还要去除部分颧骨、颧弓。
瓜子脸既成为美丽的楷模,现代女性为了追求“美人脸”,或不惜代价“动刀动枪”,或夜以继日按摩不息。
2.额与脸型美
额在脸的上部,是比较平坦的部位。额部发育良好,才能显示出头部健康而富有生命力的美丽姿容。额是智慧的象征,有了额部的优美曲线,人的容貌才获得精神性格的体现。
根据额平面与头部冠状面所形成的角度,可将额部分为明显倾斜型、中等倾斜型和直立微斜型三类。
额部微微突起并缓和地过渡到鼻根,额、鼻的角度约为135°,从额至鼻尖形成一条“S”形曲线,使面部更为柔和婉媚。前额太大或太小都不好,太大会让人觉得呆头呆脑;太小则显得天庭不够饱满,缺少智慧。
3.颧与脸型美
颧骨位于脸的中部,它主要通过与鼻、颞部和颊的关系来影响面部美。我国东南地区如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高颧骨的脸型较多。他们的主要脸型特征是额和颧骨突出,眼眶下陷,颧骨的特征则是向前、向外突出,使得颞部和脸颊凹陷、低平,鼻根也很扁平,这种脸型多为菱形脸。
按照突出程度,以及对鼻梁和颊的遮盖程度,可以将颧骨分为三级:Ⅰ级,颧骨体突出,从侧面看鼻颊间界线被颧骨所遮盖;Ⅱ级,颧骨体中等发达,鼻颊间界线大部分可见;Ⅲ级,颧骨不突出,颧骨从前面逐渐转向侧面,鼻颊间界线清晰。
颧骨与鼻和颊和谐统一,脸型的中部自然平缓,这样的容貌具有魅力;如果颧骨过于肥大,就会破坏脸型的和谐,只有通过颧骨整形手术才能改变脸型。
4.颊与脸型美
颊位于面部的两侧,上起颧弓,下至下颌下缘,前界在鼻唇沟,后界在嚼肌前缘。颊部的美是由面部肌肤和脂肪形成的柔软、光滑而富有弹性的红扑扑的脸颊所展示给我们的青春美和健康美。女性颊部的美学意义在于它参与面部表情,协助口唇表达笑容,辅助说话、吮吸和咀嚼活动。脸部的丰满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颊部决定的,颊部在微笑时能为容貌平添风采。
酒窝和羞涩之美
酒窝是颊部审美的一个特殊现象,是面部表情肌运动时在颊部出现的凹陷,又称笑靥或双靥。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有许多关于笑靥的描写,《楚辞·大招》中即有“靥辅奇牙,宜笑焉只”的话;汉代班婕妤《捣素赋》:“两靥如点,双眉如张,颓肥柔液,音性闲良。”更是妙不可言。宋词中有一首《清平乐》,是这样写的:
娇羞未惯,长是低花面。笑里爱将红袖掩,遮却双双笑靥。
早来帘下逢伊,怪生频整衫儿。元是那回欢会,齿痕犹在凝脂。
词中这姣姣怯怯的女子面貌如何?故然没有直接描写,但我们可以想见,一定是娇羞可人而又甜蜜亲切的那种。两颊像一马平川的原野,而酒窝则似一口甘泉,能给颊部增添魅力。女性的酒窝给人温存甜美的感觉。情爱中的女性,笑靥浅露,回眸生情,堪称女性美丽的绝世风姿。
羞涩是人类特有的表情,是面颊部的有一道风景线。羞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产物,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结果,是人的自重、自爱和自信意识的表现,是人类纯真情感、高尚心灵的展现。女性的羞涩更是充分显示了女性丰富的内涵和端庄的气质。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女子羞涩的脸庞,如初春桃花之艳丽,使女性更加妩媚动人。羞涩是感情的闪烁,性格的展示,给人朦胧迷离之美,是一种含蓄之美。在情爱之时,像一种感情的信息,传递心灵的爱慕,拨动异性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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