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虽然您给我们提供的病史不够详尽,但结合先前已做的检查,还是有必要做
气管镜。对于原因不明的咯血,CT检查是不易发现气管黏膜病变的,如肿瘤、息肉、血管畸形等。行气管镜检查,直视下既可以观察出血部位,还可取活体组织病理检查,便于确诊疾病。又可镜下止血,一举三得。谢谢李医生的回答,今天早上去做过气管镜了,结果一切正常,没发现任何病灶,而且气管光滑,没有出血点,连红肿和血丝都没有,门诊医生说完全正常,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了。没事当然我们都很高兴,但是痰里的血哪里来的呢?而且已经有1年多都有血丝,应该不是偶然的。。。还有其他病的可能性吗?会是消化道出血吗?不用谢!您的思路没错,但需要我们把呕血与咯血加以鉴别:咯血是指喉及喉以下呼吸道任何部位的出血,经口腔排出者。口腔、鼻腔和上消化道的出血有时易和咯血混淆。鼻腔出血多从前鼻孔流出,并常在鼻中隔前下方发现出血灶,诊断较易,有时鼻后部的出血量较多,而易误诊为咯血。血液从后鼻孔沿咽壁下流,用鼻咽镜检查可以确诊。此外,还须检查有无鼻咽癌、喉癌、口腔溃疡、咽喉炎及牙龈出血的可能性。呕血是指上消化道出血时,停于食管或胃内的血液从口中呕出,多呈棕褐色或鲜红或暗红色。咯血的病因有:支气管疾病―支气管扩张、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等;肺部疾病―肺结核(咯血主要原因)、肺炎、肺脓肿等;心血管疾病―较常见的是二尖瓣狭窄导致的肺淤血。其次是左心功能不全所致的肺水肿;先天性心脏病因肺动脉高压也可引起咯血;其他原因----传染病、血液病、风湿病等。如不易确诊,则可请相关专家会诊。咯血是不是就是痰中带血?我婆婆没有咳嗽发烧等肺病的症状,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唯一的症状就是吐痰的时候里面有血丝,肺部CT、电子鼻咽喉镜、纤维支气管镜全部做过(在上海长征医院做的),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长征医院的医生给我们的建议是:再等段时间如果加重了再看,目前不需要继续检查,也不需要治疗。我想问:1,如果有肺癌或者鼻咽喉癌或者气管等任何地方不好,有没有做那些检查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的可能性?因为如果这些检查是99.9%可靠的,那我们就可以放心了。反之,如果有可能能检查不出来,那就还是不能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了。2,因为痰血已有1年的时间,血丝非但没少反而多了,所以没有任何治疗措施的话好像不太可能自然好吧,现在医生说没药可以吃,那就让它去出血?是不是还有其他方法来治疗的?我觉得不是说非要得了癌症才能治,其他小病应该也有方法可以治的吧。临床上的确有不易确诊病例,如按上述病情明确为痰中带血,是应该找清原因的。不然易引起肺部感染、有大咯血可能。其实临床中还常常通过痰脱落细胞学检查(寻找肿瘤证据)、肿瘤标记物等排除肿瘤,DSA(血管数字减影机)来了解和诊断肺部出血,还可介入止血。也可去上海胸科医院、瑞金医院再看看。但愿有好消息!!!公务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