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倾向的类型及对策:
1、不合作,个人意识过强。
队伍中的核心领导人物要有把握全局的意识。如能察觉到,在几次项目合作中,有意识的加以磨练,锐气是会减的。
2、队友之间有间隙
这可能表现为眼红,嫉忌,闲言闲语之类的。其实这也算是正常的。只要有人在的地方,这种心理肯定存在。只要有意识的将这种情绪引导为同事间的良性的竞争,可以促进团队的合作。
3、个别懈怠现象
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拉着团队的后腿。团队像一个大家庭,所以要有严格的家规。末位淘汰制,责任淘汰制,末位责任制什么的,一些利益上的牵制会起一定的作用的。
4、队员叛变现象
人心难测。人最好团结,也最不好团结。所以要有一定的团队文化精神。这种团队文化精神所起的心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某些因为利益上的诱惑而导制的叛变行为。
5、队员之间责任推托甚至诬陷的行为。
有时候项目失败了,总有人要推脱责任。所以如果在一定的责任制基础上,领导人要慧眼如炬,明察秋察,也要懂得迂回策略。有时一昧的问责是会离间团队的团结的。而有时候如果太心慈手软又会助长不良风气。所以领导人要好好把握这之间的尺度。
(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学习教育搞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涉及全区层面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工作少。消防安全隐患:一、电气老化造成火灾事故;
二、电气产品不合格;
三、小朋友玩火;
四、吸烟、乱扔烟头;
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无法使用;
七、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八、员工消防知识不足;
九、没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三,消防安全不良习惯的主要表现
( 1) 无知蛮干,不知后果
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的基本认知,无法规范自己的消防行为。如私接乱拉电气线路或超负荷使用排插,用完电器不断开电源( 如处于待机状态) 、使用劣质电器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夜间睡觉时为手机、电动车等设备充电。其危害是大功率用电器当用电低谷期充电电压不稳定时,容易引起设备故障燃烧(如电视机自燃) ,引发火灾; 又如在较高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等习惯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2) 铤而走险,不计后果
明知自身行为可能会导致火灾事故风险,但是认为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会伤己。如对儿童疏于管教,发现儿童有玩火习惯,未能采取教育引导或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再如用火烧荒、野外生活用火行为,电加热器具与可燃物接触或距离太近,电焊作业未及时对附近可燃物采取有效隔离或防火保护等习惯。
( 3) 麻痹侥幸,不顾后果
对自身行为麻痹侥幸,埋下火灾隐患风险。如卧床吸烟,煮饭中未对烹饪的食物实时监护,家庭内抽油烟机疏于清洗,管道内积累的油烟,在使用明火蚊香时未能与可燃物保持有效安全距离等习惯,常闭防火门处于常开,消防设施处于手动,且无人值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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