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人之初,“性”本如何?问题本身就不是很科学的,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很清楚啦。 非洲有种蜘蛛,雌雄交合以后,雌者立刻将雄者咬死吃掉、斯之为恶由天生也!老虎虽毒,终不食子,此之为善乃天成。 某举这两个例子是要说明,人之善恶固然后天的因素起绝对的作用,但也不可小视基因的强大作用。 最近有人传说肯尼迪家族的基因中携带有一些奇怪的密码,决定其族人的相似命运,虽然有些牵强附会,但家族病的研究却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科学项目。 所以,有些人其实是天生的善良的,这种人一见面就给人以慈爱、亲近、温馨的感觉。相反有些人则具有与生具来的恶习。 但是由于人类这样一个群体的社会
属性的原因,使得那些天生有恶习的人们痛苦的适应着社会的伦理!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是很幸福的。这就是那种天生善良、朴实、纯洁、为他人的愉快而愉快,为他人的悲伤而悲伤的人!他的幸福在于为他人的愉快而愉快,在于对大自然发自内心的爱。 所以他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感动人,他的幸福在关心他人和享受自然中成为永恒; 还有一种人天生是痛苦的,就是那种具有天生恶习的人,他必须在后天对社会伦理的适应和对善的领悟中,痛苦的去克制自己的天性,去实现对群体的爱和奉献!这种人有着普诺米修斯一样的牺牲精神,他的幸福在于浴火重生后的喜悦; 但这种天生恶习的人中还有很多意志薄弱者,恣意享受这可怕的天性而成为这个世界的灾难。 由于人类千万年进化,生物性、社会性、的相继形成,使得绝大部分人形成了热爱人类、热爱大自然的共同美丽的天性,所以人之初,多数人是善良的; 但是由于基因进化的客观多样性,决定了有些人天生就带有恶毒、凶狠的品质!但这因为人类群体的巨大共性,而不可能成为人类的主流!偶尔如投机分子一样的有些天生的挑拨离间、钻营、顺风倒、落井下石之类的恶习的人,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极少数的阴影!虽然厌恶却也无妨! 所以,人之初,行本善!就全人类来说,是一个伟大的真理!讨论人之初的善恶,必须先弄清楚人的概念。 “人”一般具备以下三个基本属性:生物性、社会性,自然性。 因此人之初,并不是简单的指人的分娩诞生,人初之性也不完全是指那一霎那人的天性,而是人类经过生长发育,陆续完成社会性、自然性的遗传以后所具备的本质。 人的出生,有着先天的生物学的遗传,但这并没有完全形成人的天性。生命追求活力,追求个体生存的本质决定了这个阶段的婴儿具备了那最原始的善--自我珍惜、自我完善、追求生存。 因此,幼儿对生存的追求不是恶,而正是人类生物属性中追求个体生存的最原始的善。 人类通过后天的发育,成长,同时也就开始了
社会学遗传的过程。 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 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始继承文化、道德、伦理、文学艺术、审美观、等等社会学的东西从而完成自身社会属性的建设。人们在对生存的强大追求和因为群体生存对个性的社会学约束的茅盾中,完善着人之初的其它社会学属性的本质。 学过法律的都知道,没成年的儿童犯罪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是他还没有发育完成,还没有完成社会学的遗传过程,因此还不具备完善的社会学知识和判断能力。各国对成年人的年龄都有法律规定。 就是因为,少年人还无法具备一个社会学意义上人的资格。 他虽然已经具备了生物属性所赋予的生命,但仍然不具备社会属性的完全准备! 从人类最原始珍爱生命、自我完善、追求生存的生物属性外化到对整个社会的追求和谐、愉悦、完美的本性,使得几乎所有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在世代相传着一个大善,它符合自然赋予生命的意义,从而使得人类社会得以繁衍并不断变得完美。 所以绝大多数人的社会属性的天生准备是致善的。 这种后天的社会学属性的准备,使得人们将那最原始的追求个体生存的善,弘扬成为为整个群体的生存而自我牺牲的大善,这样就产生了激动人心的舍己为人、公而忘私、我不下地狱谁下地域的人之初的致善的本质! 同时,也因为生物遗传的先天不足和所处环境的凑巧邪恶,也导致了一部分人的“人之初,性本恶”!但这不是人类社会的主流。 因为维系人类群体的生存和完美决定了绝大多数人的社会学遗传的向善性本质。 至于有些人所说的:“人们基于自然经济的生活方式,浅\薄地认为人性是充满友爱的,但是当一个人踏入社会发现了在家教和学校教育中未曾听说过的恶行时,从大喜立即转为大悲,走向了恶的极端。” 这种说法,将法治的必须严厉归因于人之初的性恶是很肤浅\的。 不管是柏拉图还是当代的所谓法学大家都一样。因为,一些社会现象的恶劣只是“人之初”以后的社会各种规律比如经济规律、生存规律等一系列客观的东西所决定的“人之后”的人的品德,而不是人之初性。 不能完全归咎于人之初的善恶!正因为对人之初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分割,才导致了柏拉图的朝三暮四。 他早年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是因为他看见了人处于生命萌芽时的最原始的生物本性; 晚年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不过是看见了人类后天社会学的属性所体现出来的竞争、自私自利品德在当时的体现。 所以他不过是瞎子摸象,早看头、晚识足而已! 当然某并没有贬低这些圣贤的意思,只是警醒一些肤浅的后来者,不要再步前人的后尘尔! 人之初,性本善,苟不学,性乃迁!这就是最精辟的关于人初之性和后天品德关系的论述!只是某用现代的一些研究成果将人之初的概念推迟到了社会学遗传的完成,那以后如果不学好,善良的天性也就开始变得凶恶啦! 按照处于婴儿时期“人”的价值体系,珍爱自己,完善自己纔对得起大自然,所以那是一种最原始的善。在人类完成了社会学的遗传即人之初的本性准备以后,多数人就将这种生物属性的最原始的善,外化到了对这个人类群体的爱和奉献。因此婴儿的生存本能不是一种恶,而是一种与生具来的对生命的责任,在最终完成人之初的社会学的遗传以后,这种责任被随着个体能力的增强和善良传统的继承而转为对社会的责任!当然少数性恶的人除外!1.意思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和坏的差别。
2. 这句话出自《三字经》,作者是王应麟。
3.部分节选如下: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4.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5.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6.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7.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8.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风不定,人初静”的意思是:风还没有停止,人声已安静。
【出处】《天仙子·水调数声持酒听》——宋·张先
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春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重重帘幕密遮灯,风不定,人初静,明日落红应满径。
【译文】手执酒杯细听那《水调歌》声声,一觉醒来午间醉意虽消,愁却未曾消减。送走了春天,春天何时再回来?临近傍晚照镜,感伤逝去的年景,如烟往事在日后空自让人沉吟。
天黑后,鸳鸯在池边并眠,花枝在月光下舞弄自己的倩影。一重重帘幕密密地遮住灯光,风还没有停止,人声已安静,明天落花应该会铺满园中小径。
扩展资料
1、《天仙子·水调数声持酒听》创作背景
作者写这首词的时候任嘉禾(今浙江省嘉兴市)判官。作者在嘉禾作判官,约在公元1041年(宋仁宗庆历元年),年五十二。但词中所写情事,与小序内容很不相干。这个小序可能是时人偶记词乃何地何时所作,被误认为词题,传了下来。
2、《天仙子·水调数声持酒听》鉴赏
这是北宋词中的名篇之一,也是张先享誉之作。而其所以得名,则由于词中有“云破月来花弄影”之句。据陈师道《后山诗话》及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所引各家评论,都说到张先所创作的词中以三句带有“影”字的佳句为世所称,人们喻之为“张三影”。
上片写作者的思想活动,是静态;下片写词人即景生情,是动态。静态得平淡之趣,而动态有空灵之美。作者未参加府会,便在暮色中将临时到小园中闲步,借以排遣从午前一直滞留在心头的愁闷。天很快就暗下来了,水禽已并眠在池边沙岸上,夜幕逐渐笼罩着大地。
这个晚上原应有月的,作者的初衷未尝不想趁月色以赏夜景,才步入园中的。不料云满夜空,并无月色,既然天已昏黑那就回去吧。恰在这时,意外的景色变化在眼前出现了。风起了,霎那间吹开了云层,月光透露出来了,而花被风所吹动,也竟自在月光临照下婆娑弄影。
这就给作者孤寂的情怀注入了暂时的欣慰。此句之所以传诵千古,不仅在于修辞炼句的功夫,主要还在于词人把经过整天的忧伤苦闷之后,在一天将尽品尝到即将流逝的盎然春意这一曲折复杂的心情,通过生动妩媚的形象给曲曲传绘出来,让读者从而也分享到一点欣悦和无限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