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兄弟姐妹关系的调整 我国由于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但也有一部分家庭因为种种原因生育了两个或更多的子女,比如,少数民族由于政策的关系,可以不只生一个子女;农村地区的家庭头生子女如果是女孩且有相隔若干年后,可以生育第二胎;城市家庭中如果头胎有残疾,也可以生育第二胎,此外由于离婚重组家庭以及领养子女而组成的家庭,在某些情况下,同样可以生育。这时候,家庭中的子女事实上已经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了。在这些情况下,胎儿的出生必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现有子女之间如何重新调整彼此间的关系。
(3)家庭秩序的重建 新生儿的到来打乱了原来的家庭运转程序。除了夫妻角色的转换,兄弟姐妹关系的调整之外,还要面临着家庭收入的支出分配,闲暇时间的重新利用等一系列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家庭需要付出极大的物力、财力和精力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成长和科学教育。胎儿问题包括胎儿的孕育及出生,不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也不是纯粹个人的事务,它更主要地是家庭的事务,是社会的现象,胎儿的问题其实是社会意义上的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问题,因此,胎儿的孕育和出生常常被纳入社会政策的控制范围之中,接受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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