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正式废止。按照《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乐卫计发﹝2017﹞75号)要求:从2017年8月20日起,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终止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同时停止办理健康证;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改由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并发放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所以,疾控中心不再办理健康证。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所以,健康体检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服务价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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