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流通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餐饮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以烹饪等方式现做现卖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从事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定义一: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中的定义,食品摊贩是指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从事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定义二:食品摊贩是指没有固定加工场所,以食材为原料生产加工并直接销售可供应消费者直接食用的经营者(如糕点屋、馕店、碗装酸奶、卤烤店、炒货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品摊贩
小贩食品有如下不合格:1.卫生不合格,路边摊食品的材料暴露在外面,尘土飞扬,很可能造成大肠杆菌和其他致病微生物的超标.2.没有营业执照 这些小的商贩用的原料很可能不安全,他们购买的食材是很便宜的边角料,可能用的是地沟油,没有人去监督他们.3.并且当你食用路边摊的食品,如果出现身体的不适,没有办法去争取到权益,无法得到应得的医药费.因为没有发票,但是正规的餐馆有凭证的,有发票,综上所述,只有A项符合题意.
故选:A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