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集他人结伙闹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产;
4、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
5、开展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盗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四条 未成年学生旷课、逃学的,学校应当及时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的,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督促其返校学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7)吸食、注射毒品;
(8)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上述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不良行为包括哪些
不良行为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不良行为这个词,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不良的行为,不良行为导致的原因有很多种。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不良行为包括哪些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不良行为包括哪些11、青少年校园越轨
青少年群体中相当大一部分是在校学生。青少年学生很多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是他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同学和老师是他们除家长之外的主要交往群体,在校园内遇到的问题是他们可能遇到的主要的问题。在校内也存在形式多样的青少年越轨现象。
①厌学、逃学。一般而言,城市青少年不太会遇到失学的困境,却存在着厌学与逃学的问题。虽然他们有着良好的学习环境与学习条件,而且也被父母和学校寄予厚望,但是厌学的情况却并不鲜见。这些学生虽然也每天都到学校上学,但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是一种被动性的应付行为,可视为隐性逃学。
②偶像崇拜狂热。偶像崇拜在学校具体表现为“追星”现象,这在学生中已经非常普遍。偶像崇拜与英雄崇拜不同,英雄崇拜是对为社会做出伟大贡献的人物的敬仰,并学习模仿。偶像崇拜是指青少年对娱乐界、影视界明星的'喜爱、模仿、学习。通常这种现象并不是越轨行为,偶像崇拜狂热现象指的是青少年学生对偶像的崇拜程度和方式超越了普遍认可的限度,从普通的崇拜发展到了一种近似病态的痴迷状态。
2、青少年涉毒越轨
青少年吸毒行为是一种具有复杂背景的社会越轨现象。从国际上看,美国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中,1/3有过吸毒经历,意大利吸毒者中18~25岁的占73%①。根据国家禁毒委的对2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截至1999年底,吸食毒品和麻醉品者的年龄多数在17~35岁之间,占总数的85.1%。可见,吸毒问题,在中国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青年问题。全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超过60%的人年龄在25岁以下,25~35岁的约占25%。另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调查,25~35岁的顽固成瘾者比例极高,约占成瘾者总数的59%①。青少年是毒品的主要消费群体,也是毒品的主要受害者。
3、青少年性越轨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青少年的营养水平比起父辈有较大程度的提高,青少年的生理发育也普遍提前。现有的青春期生理知识与性知识的教育又长期滞后,使得青少年普遍缺乏与生理发育水平相应的生理知识与性知识,造成许多生理与心理上的困惑,出现生理的早熟与性道德滞后的矛盾,导致性心理问题主要如、早恋、单恋及性犯罪等,也使色情文化乘虚而人。
4、青少年团伙越轨
近年来,不良青少年团伙的越轨行为日渐增多,有的已经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有特定规范和行为特征的,具有结构性的越轨小团伙。不良青少年的社会分层明显,处于社会底层的不良青少年具有较强的社会认同感,易于形成不良团伙。不良青少年团伙的酝酿、产生过程,是基于青少年个体社会地位的相似性、面临困惑的相似性、受到社会刺激的相似性,这使得他们易于在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上达成一致,相互信任,相互感染,并不断得到强化。当这些群体性的意识、规范与行为模式具体形成,并且在小团伙内得到认可,实际上就形成了不良青少年团伙独特的亚文化,而团伙的不良亚文化又进而形成一种群体压力,无形中支配着团伙成员的行为,更加强化不良青少年个体的越轨意识与越轨行为。
5、青少年强索
近年来,在一些城市的部分学校周围,特别是平时管理较差的学校,出现了未成年人结伙对在校学生进行强索的现象。这些强索者不一定就是在校生,强索现象发生在校园附近或校园内。所谓“青少年强索”是指侵害人或以强凌弱,或以众欺寡,采取语言威胁或暴力手段,公开以借的名义或直接强行索要,向被害人敲诈钱财物的行为,被侵害人通常是在校的中小学生。
不良行为包括哪些2常见的儿童不良行为有:
1、吸吮手指或吸吮衣物
1岁以内孩子吸吮手指是经常见到的,可视为一种正常现象,但2~3岁以后的孩子吸吮动作应大大减少,并随年龄增长逐渐消失,如常果较大的孩子,仍有吸吮手指或手帕、衣物等现象,属不良行为。
2、咬指甲或咬其他物品
经常性的,不可控制的,用牙齿咬指、趾甲等物均属不良习惯。
3、拔头发
经常性的、不可抑制的拔毛发,造成头
部缺发,毛发稀少及毛囊炎等现象。
4、交叉擦腿发作
每周1次或多次出现两腿交叉内收(成上下移擦、伴有眼发直。面部发红、出汗、呼吸粗大,会阴肌肉收缩的动作。每次持续数分钟或更长时间,中途转移注意力或强行改变体位,会哭闹不安坚持要恢复原来的夹腿状态。女孩子多于男孩子。
5〕屏气发作
孩于在每遇到稍稍不愉快或满足不了本身的要求时哭闹2、3声之后,突然呼吸暂停、两唇青紫,严重者全身僵直、角弓反张、失去知觉或抽搐,经过十分钟至3分钟6恢复原状。
不良行为包括哪些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中学生不良行为如下: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中学生不良行为表现在很多方面,不良行为的形成取决于个人的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因素以及二者的相互作用,中学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掌握中学生年龄特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补充作用;加强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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