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是指不要让有些药物合用,合用的后果会产生各种副作用。在古代,十八反十九畏泛指各种可以产生相互作用的药名,并在金元时期概括编成了口诀。
十九畏谚语: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八反十九畏
在宋代时期,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药物具体加以总结,即“十八反”,“十九畏”。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莞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这首“十八反十九畏”歌诀是古人在实践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在用药上的安全,在中医界早已深入人心,直到今天也一直被大多数中医药工作者当作临床使用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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