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扩展资料: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退
问题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病退 【申请病退条件】1、 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者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2、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 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其规定)
4、 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申报病退程序】
1、申报病退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市(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申报的,原则上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也可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
2、申报病退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
3、在职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残疾人申报病退的程序,继续分别按照原规定办理。
问题二: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 您好!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标准如下: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30......>>
问题三:什么样条件可以办病退 申请病退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注:有的省份病退年龄已不受限.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问题四:办理病退需要哪些条件? 一、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三、办理病退(职)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1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统一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以后国家发布新标准时,改按新标准执行。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 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 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 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①)×(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 老金。“调节金①”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 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
问题五: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 针对一些患有疾病的企业职工来信询问如何办理病退的问题,笔者采访了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答复。据介绍,对于办理病退的人员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胆行:
1、提出申请。由职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提交在定点医院医疗检查的相关病情资料。应该是经过治疗后,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从时间上看,就是指停工留薪期已满。
2、组织审查。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拟被鉴定人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起算。
3、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按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来判定,可确认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伤残可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可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确诊为癌症的,不论是什么癌症,都容易被确认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
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达到50岁,女性达到45岁可以因病退休,达不到此年龄的,可以因病退职。
问题六:企业职工什么病可以办病退 关键是需要相关部门鉴定后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可以办理病退,而且男的满50岁,女的满45岁才算病退,不到年龄的叫退职,办理后每月拿到的钱要比病退还要少,当然病退比退休也要少。
问题七:工人病退的条件有哪些? 工人病退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满15年,因为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医生检查,并且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由社会保险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病退,病退的退休费,每提前一年,扣减2%,(个人账户不扣减)
问题八:办理病退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如果因为有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恭全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医院检查,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经过社会保险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病退,至于什么病不重要,只要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可以。
问题九:哪些人员可以办理病退 您好!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标准如下: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3级;
(11)偏瘫肌力3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13)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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