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是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相互配合,一方面,幼儿园视家长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考虑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发动家长为幼儿园教育提供教育资源,并对家长的教养方式和与幼儿园合作的方法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家长要向幼儿园提出自己对教育孩子的看法,对幼儿园为孩子提供的一切作出反应。
2、家园合作要考虑幼儿园和家庭双方的需求,但家园合作围绕的核心是儿童,他们是幼儿园和家庭服务的共同对象,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是家园合作追求的最终目标。
3、家园合作需要合作双方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它包括家长对孩子的爱心与责任感,对幼儿园乃至整个教育的信任与支持,也包括教师对家长的热情接纳和对家长参与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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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合作的态度取决于合作是否满足了他们在教育孩子的需要。当幼儿园满足了家长的合理需求时,家长合作的愿望和热情回更高,态度也会积极;相反,当家长有某种合理的要求,而幼儿园没有加以注意,甚至当家长被自身的一些问题(如婚姻危机、失业、经济困境等)缠身是,那么家长就不会热心于家园合作。
幼儿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一致性,如果家庭和幼儿园之间出现分歧会使夹在两者中间的幼儿无所适从,而良好的家园关系形成的合力能够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发展。因此对于幼儿园来说,建立良了的家园合作关系意义重大。然而在贯彻《纲要》的过程中,事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笔者在对一些幼儿园进行走访和观察之后,发现一些幼儿园还没有与家长合作的意识,即使是一些硬件、软件都比较好的幼儿园在进行家园合作工作时,也依然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师与家长交流中地位不平等平等是交流的基础,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教师与家长才能展开充分的交流与合作。但是目前一些幼儿园的家长工作中存在两种不平等倾向。一种是教师明显处于地位高的一方,常常以教育专家的身份出现,与家长交流变成教育家长。另一种是家长处于地位高的一方,教师过于强调幼儿园的服务任务。将自己当成单纯为家长服务,处处害怕家长“找麻烦”,家长工作像是向家长汇报情况。(二)家园合作工作表面化现象严重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因此其中必然要有家庭的积极参与配合。然而从目前家园合作工作中家长对幼儿教育的参与来看,家长的参与配合还停留在“形式上的参与”这一表面水平,如参加家长会或向老师了解幼儿在园表现等,而深层次的家长参与、实质意义上的家园合作,如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与教师共同决定课程设计等还相当的少。(三)家园合作中家庭与幼儿园的责任不明确家园合作是家庭与幼儿园的相互配合。既然是相互配合的工作必然要有一定的责任分工,才能使合作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下去。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一些幼儿园还没有正式的家园合作工作制度。很大一部分教师对家园合作的内涵还并不完全理解,对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地位以及教师在家园合作中应该担任的角色没有清楚的认识。解决家园合作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促进家园合作工作深入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强化合作意识马卡连柯说过“学校应当领导家庭”,教师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教育工作者,因此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应该占主导地位,教师和幼儿园应该是家园合作的发起者、协调者以及家园合作活动的策划者。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自身先要意识到家园合作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大教育观。幼儿教育的目的是要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发展,幼儿园的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一目的进行。大量研究表明,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幼儿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行为,培养学习毅力,能够有效地促进幼儿情绪和社会性的发展。此外,良好的家园关系在形成合力促进幼儿发展的同时,还可以提高教师和幼儿园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良好的家园关系不仅是密切教师——儿童——家长间关系的纽带,还可以带动三者的共同成长与提高。因此为了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水平,幼儿园和教师不能死守着自己原有的活动计划,而要积极主动与家长合作。(二)提高家长都市水平和参与意识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需要幼儿园和家庭两方面的积极配合,因此仅有幼儿园发起是不够的,增强广大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有的家长认为教育是幼儿园的事情,不愿参与其中,有的家长过分强调知识的学习、包办代替、妖宠溺爱等等,家长这些观念上的也是造成家园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幼儿园必须向家长大力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提高家长们参与幼儿园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水平。只有教师和教育素质共同提高,家园合作才能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向深层次发展。(三)提高家园双方的合作能力合作是一种社会交往能力,合作双方在工作中可能会有很多矛盾,如果矛盾激化就可能使合作破裂,甚至造成更坏的影响。家园合作和其他的合作工作一样存在合作双方的矛盾问题,这就要求合作的双方具有一种平等的态度,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围绕着“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这个核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责任分明处理合作中的矛盾冲突。(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家园合作向深层次发展家园合作的目的是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密切配合,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因此家园合作的形式绝不仅仅是幼儿园学习成果的展示、接送交谈反映情况等这么简单。家园合作可以有很多种形式,如让家长参与班级组织的教育活动,组织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以及充分发掘社区的教育资源等。家长可以说是幼儿园教育资源的重要来源,如家长的职业、经历以及兴趣爱好都可以帮助幼儿园开展某一方面的教育活动,以弥补教师知识经验的不足,甚至有些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先进教育经验也可以“刷新”教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可以丰富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督促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不断改进提高,社会教育资源的利用也可以扩展幼儿活动的空间,使其体会到当地社会文化的内涵及价值,感受家乡文化的博大精深,接受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因此,幼儿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广泛挖掘家庭和社区中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家园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是必然趋势,而在其中起领导作用的教师和幼儿园应真正家园合作社为自己的重要的工作之一,并认真思考挖掘符合本地区、本园实际情况的家园合作方式,使观念和口号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发展。一、当前家园合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客观问题目前在我们的幼教实践中,幼儿园与家庭的合作效果还不是十分理想,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幼儿园与家长对家园合作理解不够深刻
所谓家园合作是指幼儿园和家庭都把自己当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双方都积极主动相互了解、配合、支持,通过幼儿园与家庭的双向努力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一种表现为幼儿园以居高临下指挥者的身份,缺乏对家长教育需求的考虑情况下,很少本着平等的原则,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初衷;另一方面家长也没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与幼儿园共同合作教育孩子。
2.实施家园合作工作实效性不明显
具体表现在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有限,不够深入,多停留在表面,很少深入到教育过程的每个环节中;长长脱节,很少与家庭教育联系起来。
3.家长匮乏科学理念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把幼儿园等同于幼儿园教育:认为把孩子送进幼儿园,教育就是老师的事,家长只管生活就行了。上述家教误区的存在,使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产生了矛盾,出现家教效果抵消幼儿园效果现象。
4.幼儿园教师的素质仍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
《纲要》指出:“幼儿教师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可见,幼儿教师在家园合作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很多有待提高的地方。
二、家园合作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
家园合作教育的宣传不够,很难被大部分社会成员接受,社会认知和支持力度还很低。
所以我认为家园合作,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长工作”,也不是一方为主的“配合”,而是两个同样肩负着人生启蒙教育重任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携手,两者怎样携手呢?这也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家园合作可以整合幼儿多方面经验
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生活与学习的主要场所。幼儿的发展可以说是整合从两种场所所获得的学习经验的结果。家园合作,可以使来自两方面的学习经验更具有一致性、连续性、互补性。一方面,幼儿在园获得的经验能够在家庭中得到延续、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幼儿在家庭获得的经验能够在幼儿园学习过程中得到运用、扩展和提升。
2.家园合作可以多方开发幼儿教育资源
家园合作可以多方开发幼儿教育的资源。例如:家长的不同职业、不同的文化背景本身可以为幼儿园提供丰富的教育内容,也可以为幼儿园的教育需要提供多种支持和帮助;幼儿园则可以为家长提供各种有关教育的资讯,并指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社区环境的教育价值,学会积极利用各种有效的教育资源来教育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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