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夫妻之间、兄妹之间,谁亲谁非亲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夫妻之间是最亲的。这是因为:
兄妹之情来源于割舍不断的血缘关系。从妹妹一出生到待嫁“闺中”,20多年的时间,与哥哥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哥哥时时都在关心、呵护让着妹妹。从不与妹妹争吃的,比穿的。妹妹对哥哥有的只是感激之情。
兄妹成家了,都在为柴米油盐及孩子们的事忙碌着。父母在世时还多有走动,兄妹见面的机会也多些;随着父母的离世,妹妹大都是逢年过节来串串门。如果妹妹远嫁异地,天各一方。由于路途遥远,几年都难见一面,哥哥有难处了,只是象征性的表示一下,免免口舌。有的还会找些理由搪塞。还有些姊妹之间,为财产分割、赡养老人闹意见,有的还会对薄公堂。这已经不再顾念兄妹之情了,兄妹形同陌路,兄妹之情渐行渐远。
夫妻之间就不同了。夫妻的情分完全由婚姻而产生。结为夫妻的两个人,从陌生到相知,再到相亲相爱,同甘共苦经营着属于自己的家。在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支持中不断的增加着感情。男人在外奔波打拼,女的在家赡养着父母,看管教育着孩子。为了生活,孩子们出门打工了。夫妻都成了“留守”或“空巢”的人,共同照看孙子,一起下地干活,相互照顾饮食起居。就是病了,买药的、送水的也只能是老伴。如果到了连生活也不能自理的的候,也唯有老伴最贴心、最周到。就是守到最后一刻的人也一定的老伴。夫妻之情完全成了最真的亲情。
因此说,兄妹之情是一种交往,而夫妻之情那可是朝夕相伴、不离不弃的人间亲情。夫妻之情永远超过兄妹之情。
一样亲。父母和妻子都是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觉得夫妻之间更亲近,兄弟姐妹在各自组建家庭之后,会变得越来越疏远。
每一个有兄弟姐妹的人,都会在兄弟姐妹的互相照料下长大。可是当所有人都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只有夫妻之间才最为亲近。
生活中交际越来越少的兄弟姐妹,并没有你想象中那样亲密。我和我哥都已经结婚了,他现在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的孩子也已经上了幼儿园。他在我12岁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我成长过程当中与他的相处其实并不多。
哪怕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地方生活,日常里也没有太多交集。他忙碌于自己的生活,我也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在奋斗。
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亲兄弟,可是却还不如我几个好朋友之间亲密,就更不要提和我的爱人相比较了。
夫妻关系要比兄弟姐妹之间更亲密,要携手走过一生的两个人,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伴侣。我和我哥一个月都见不了一面,但是却和自己的爱人朝夕相处;这些年我哥从来都没有为我做过什么,可我爱人却每天都给我做饭;他事业上有所成就,可是却从未拉我一把,但哪怕我事业一直没有起色,她也从未想过要离开。
我觉得在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比较,爱人是我未来几十年人生道路上的陪伴着,而兄弟之间除了血缘关系,我们真的没有多亲密。
我想生活里大多数人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都是这个样子,尤其在各自组建了家庭之后,互相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疏远。你的爱人,才是真正能陪伴你走下去的伴侣。
亲情与爱情都是生活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是在我们生命当中,夫妻关系要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亲密得多。
珍惜每个陪伴你行走在人生路上的人吧,她才是你最亲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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