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兽用药品制造: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农药制造: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产生的废物,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医疗垃圾
黄色:代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一般只用于医院、卫生站等医疗场所。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为以下5类:
1、感染性废物。
2、病理性废物。
3、损伤性废物。
4、药物性废物。
5、化学性废物。
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在装满3/4时有专职回收人负责封袋运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垃圾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收集和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环境,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和分类垃圾桶。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收集的方式,应在垃圾收集容器中内置垃圾袋,通过保洁员密闭收集。
2、投放前,纸张一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后,清理干净后投放;而厨余垃圾就应该做到袋装、密闭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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