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实行了不同经费来源的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实施项目的省份都实行了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和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免费检查的范围包括:胸部透视、摄X光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免费治疗仅限于提供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其他费用自理。这样就解决了病人就诊和治疗的主要不住院问题。
免费治疗的药物限于统一化疗方案治疗中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或利福喷丁、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还包括使用链霉素注射用的注射器、注射水等费用。病人自购的抗结核药品、其他需用辅助治疗的药品或住院治疗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复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只提供一次免费治疗机会。
报销医药费:有医保的只报销自付部分,即病人在上述规定范围内需自付部分可凭有关检查和治疗发票报销;无医保的,只报销规定免费的项目。
结核病的传播一般是通过三个途径,第一个就是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喷射出含有结核杆菌的飞沫微滴,有人统计,排菌病人咳嗽一次,可喷射出四百个以上的飞沫核,有的飞沫核含菌量可高达数百个,并且能在空中飘荡三十分钟,飞沫核中的结核菌,因刚脱离人体,未受日照、干燥的影响,其毒力和活力都都很强,若被健康人体吸入肺部,当机体免疫力差时,就会造成感染。初次得肺结核、痰核菌是阳性的或者再有一部分结核症状比较明显的,需要隔离治疗。
听说治疗结核病政府有补贴,是这样吗?如何优惠?
结核病减免治疗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乙安丁醇、吡嗪酰胺和链霉素等。
免费治疗对象包括:1.初治涂阳病人 2.复治涂阳病人因结核病用抗结核药物治疗超过一个月的病人,只提供一次免费化疗机会
减免部分费用对象包括:1.下岗工人。凭下岗证。 2.残疾人。凭残疾证。 3.低保人群。凭低保证。 4.在役和退役军人。凭有关证件。
结核病有疫苗吗?防肺结核是否需要打疫苗?
卡介苗是预防结核病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后可使儿童产生对结核病的特殊抵抗力。卡介苗的接种主要对象是新生婴幼儿,接种后可预防发生儿童结核病,特别是能防止那些严重类型的结核病如结核性脑膜炎。接种卡介苗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很有好处。卡介苗接种被称为“出生第一针”,所以在产院、产科新年婴儿一出生就应该接种。如果出生时没能及时接种,在一岁以内一定要到当地结核病统治所卡介苗门诊或者卫生防疫站计划免疫门诊去补种。接种100天以后,最好到接种站进行一次复查。
前几天我和一个老人谈话时,他经常唾沫星乱喷,后来我知道他年轻时曾是结核病人,不知道会否传染? 你好,如果这个老人是一个开放性肺结核患者,那么你有可能被感染。如果你对你的健康很关注,建议你到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结核病就是痨病吗?
结核病就是古书记载的肺痨、血痨、火痨等等。
在我的印象里,结核病好像是很吓人的几种病之一,
它是绝症吗?
结核病如果及时发现,在早期进行正规的治疗,是完全会被治愈的。但是如果发现过迟或者治疗不规则,延误病情,造成多耐药也会成为不治之症。因此希望有症状者及时检查,一旦发现患有结核病,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希望结核病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结核病的早期症状?如何预防?可以接种疫苗吗?
肺结核病的早期,由于病变小而没有明显症状。此外,即使有了症状,由于肺结核病的症状没有很明显的特点,病人和医生容易误认为得了别的病而忽略了肺结核病。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有:咳嗽咳痰超过3周、咯血、发热或胸痛超过3周。有了上述症状后,就是一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最好到结核病防治所或结核病专科医院检查。新生婴幼儿一出生就应该接种结核病预防疫苗卡介苗。有以下情况的可以使用药物预防:1.与结核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做结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的少年儿童。2.X线胸部拍片有非活动性病灶而以前没有经过抗结核药物治疗的。3.5岁以下儿童或青春期少年,结素皮肤试验出现强阳性反应者。4.结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并有高度发病可能的人。5.艾滋病毒感染或怀疑有感染者。
如果是咳血的话,治疗期大约是多长时间?这种病能去根吗?
绝大多数肺结核并咯血的患者经抗结核药物止血药治疗介入等治疗,在短期内可以止血。但是如果肺结核并发支气管扩张等并发症者,可以多次反复,较难控制。病灶局限者,可以通过外科手术根除。
我在上初中时吃中药治好了肺结核,到现在30岁了一直没犯,身体状况也挺好的,我想问一下,以后会不会犯病可能性会不会有,这种病能根除吗??? 谢谢您的帮助!
患结核病只要遵循早期发现,在医生的指导下规律治疗,完成足够的疗程,就能治愈。但是这种病没有终身免疫,如果再接触排菌病人或在身体免疫降低的情况下,也有再次被感染的可能。
请问得了肺结核对将来生小孩有影响吗?要只好病多久以后才可以要小孩?
只要肺结核病痊愈以后,对将来要小孩儿没有影响,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最好在停药半年以后怀孕为宜。
现在青岛市还有多少肺结核病人?是不是有可能有大量隐藏病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估算青岛市目前有活动性肺结核15000例,传染性肺结核2000例,空洞型肺结核1500例。但是这其中包括部分没有被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因此有待进一步开展结核科病普宣传,让有症状的病人早期发现,早日治疗,以早日康复。让青岛市人民每一次呼吸都健康
首先,就该案例而言,由于当事人的“肺结核”已经治愈,那么就不属于传染性疾病,所以这种情况不影响其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其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法院在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比如,抚养能力,生活条件,学习环境等。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的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