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苯甲酰磺酰亚胺,(Saccharin),俗称糖精,化学式为C7H5O3NS,分子量为183.18,是一种热量为0的甜味剂。它为白色结晶性粉末,难溶于水。其甜度为蔗糖之300~500倍,吃起来会有轻微的苦味和金属味残留在舌头上。其钠盐易溶于水。
LD50为5000~8000mg/kg;每日摄取安全容许量(ADI)为0~2.5mg/kg。糖精可由邻磺酸基苯甲酸与氨反应制得。主要用于食品工业,可用于牙膏、香烟及化妆品中。
应用范围
用作厌氧胶的固化促进剂和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助促进剂。还用于配制复合型氧化还原引发剂,例如叔丁基过氧化氢/正丁胺/糖精。
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甲苯易挥发和燃烧,甚至引起爆炸,大量摄入人体后会引起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氯磺酸极易吸水分解产生氯化氢气体,对人体有害,并易爆炸;
糖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物质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糖精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严重污染环境。它们在人体中长期存留、积累,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体的健康。
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安全和健康影响
在 1970 年代,对实验室老鼠进行的研究发现,摄入高剂量的糖精与膀胱癌的发展之间存在关联。然而,进一步的研究确定这种影响是由于一种与人类无关的机制。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没有证据表明糖精与人类膀胱癌有关。
所述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最初在分类糖精2B组(“可能对人类致癌”)基于大鼠研究,但在审查后续研究后将其降级为第 3 组(“不可归类为对人类致癌”)。
糖精没有食物能量,也没有营养价值。糖尿病患者 可以安全食用。
对磺胺过敏的人可能会对糖精产生过敏反应,因为它是一种磺胺衍生物,会发生交叉反应。牙膏中的糖精会导致敏感个体的口腔和嘴唇出现灼烧感、肿胀和皮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邻苯甲酰磺酰亚胺
糖精,也称糖精钠,是最古老的甜味剂。糖精于 1878年被美国科学家发现,很快就被食品工业界和消费者接受。糖精的甜度为蔗糖的300倍到500倍,它不被人体代谢吸收,在各种食品生产过程中都很稳定。缺点是风味差,有后苦,这使其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糖精很多年来都是世界上惟一大量生产与使用的合成甜味剂,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糖精在世界各国的使用明显增加。
糖精的安全性一直存在争议。
1958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开始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管理,当时糖精已经能够在美国广泛使用了,因此它被列入最早的 675种“公认安全”( GRAS)的食品原料名单之中。
1972年,美国 FDA根据一项长期大鼠喂养实验的结果决定取消糖精的“公认安全”资格。
1977年,加拿大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大量的糖精可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为此,美国 FDA提议禁止使用糖精,但这项决定遭到国会反对,并通过一项议案延缓禁用。
1991年,美国 FDA根据一些研究结果撤回了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议。但由于上述原因,在美国使用糖精仍需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
在国际上,糖精的使用也因为这些关于大鼠致癌的研究发表后受到一定影响,欧美国家糖精的使用量不断减少。但仍有人持不同观点,认为糖精是安全的。
我国政府也采取压减糖精政策,并规定不允许在婴儿食品中使用。目前 JECFA规定糖精的 ADI值为每日 0~5m g/ k g体重。
糖精,也称糖精钠,是最古老的甜味剂.糖精于 1878年被美国科学家发现,很快就被食品工业界和消费者接受.糖精的甜度为蔗糖的300倍到500倍,它不被人体代谢吸收,在各种食品生产过程中都很稳定.缺点是风味差,有后苦,这使其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糖精很多年来都是世界上惟一大量生产与使用的合成甜味剂,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糖精在世界各国的使用明显增加.
糖精的安全性一直存在争议.
1958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开始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管理,当时糖精已经能够在美国广泛使用了,因此它被列入最早的 675种“公认安全”( GRAS)的食品原料名单之中.
1972年,美国 FDA根据一项长期大鼠喂养实验的结果决定取消糖精的“公认安全”资格.
1977年,加拿大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大量的糖精可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为此,美国 FDA提议禁止使用糖精,但这项决定遭到国会反对,并通过一项议案延缓禁用.
1991年,美国 FDA根据一些研究结果撤回了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议.但由于上述原因,在美国使用糖精仍需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
在国际上,糖精的使用也因为这些关于大鼠致癌的研究发表后受到一定影响,欧美国家糖精的使用量不断减少.但仍有人持不同观点,认为糖精是安全的.
我国政府也采取压减糖精政策,并规定不允许在婴儿食品中使用.目前 JECFA规定糖精的 ADI值为每日 5m g/ k g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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