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克,超实用的【妊娠期糖尿病】保障策略分享
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暂时性糖尿病。通常怀孕的第24-28周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发期,所以妈妈在怀孕第28周前后也会接受妊娠期糖尿病的常规筛查。
妊娠期糖尿病的典型症状是头晕、乏力、饥饿、皮肤瘙痒等。一般随着妊娠结束,症状会自动消失,但产后仍需监测血糖水平,确保完全恢复。
那么如何控制妊娠期糖尿病呢?
平时需要减少高糖食物的摄入并配合药物治疗,适量运动并充足睡眠,定期监测血糖直至恢复正常。
那么如果我之前有过妊娠糖尿病,在配置保险的时候需要告诉保险公司吗?
糖尿病(血糖异常高)是一种严重的既往史。无论何时何地发生,都需要告知保险公司。隐瞒告知可能导致保险拒赔!下面我们来看看妊娠期糖尿病的保护策略。
马克!怀孕保护策略
孕前血糖无异常√
治愈半年以上复查无异常√
从未患有身体质量指数>30、高血脂、无家族史等。√
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部分医疗险和重疾险就可以正常承保妊娠期糖尿病,保额不限。
如果有其他并发症,不到半年,或者复查异常,我们也不用担心。我们可以通过人工核保的方式通知你。只要我们证明妊娠期糖尿病只是一种短期的异常情况,并没有对身体造成长期的伤害,保险公司还是可以大概率正常承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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