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年休假冲突吗 年假事项要拎清

产假和年休假冲突吗 年假事项要拎清,第1张

产假和年休假冲突吗年假事项要拎清 产假和年休假冲突吗

产假和年假不冲突。

国家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产假和年假不冲突。产假期间,女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不影响女职工休完产假回来后在适当的时候继续休年假。当然,单位有权决定员工年休假的时间不能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如果员工的休假时间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单位可以不批准休假,直到有合适的时间。所以产假和年假并不冲突。

### 与年假有冲突的情况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已经明确规定。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条件是: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

(2)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不按规定扣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

(4)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

(5)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

### 年假怎么计算

年休假计算方法: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应休5天年休假;达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达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为工作时间的,应当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入用人单位,新入职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当年在新用人单位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折算方法为:(单位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年休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职工依法享有的,以及因工伤引起的停工留薪期,不计入年休假。寒暑假享受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因工作需要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只有五种: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2.员工事假累计超过20天,单位不按规定扣工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况。正常生育情况下,北京法定产假为4个月,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3个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以及因工伤享受的带薪休假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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