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可致畸形、死胎,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损、唇腭裂及脑积水。激素类药物:据报道,早期应用雌激素的孕妇生下的女孩,在青春期及青春后期,可发生阴道腺癌。雄激素中的睾丸酮可使女性胎儿的外生殖器男性化。在妊娠14周以前,如果大剂量或持续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考的松、强的松等),可引起死胎、早产、唇腭裂、无脑儿等畸形。甲状腺激素也有致畸作用。
抗生素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致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四环素类可导致骨骼发育障碍、小肢畸形、乳齿黄染和牙釉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等。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氯霉素可使骨髓机能受抑制以及新生儿肺出血。磺胺类特别是长效磺胺,可致新生儿黄疸。
镇静药:眠尔通可致胎儿发育迟缓和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可致指(趾)短小、鼻孔通联。长期服用冬眠灵可致胎儿视网膜病变。
维生素类: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但若是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也可引起胎儿畸形。维生素D过量,可引起胎儿钙质过多,主动脉、肾脏动脉狭窄,主动脉发育不全,智力发育迟缓及高血压。大量维生素K可引起新生儿黄疸。
其他药物: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抗甲状腺药可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而导致死胎或先天性克汀病等。降血糖药如磺脲类药物,可引起流产、死胎、多发性畸形。服用大剂量抗疟药如奎宁能引起胎儿视网膜损害,等等。
接下来,就来看看孕期的用药原则吧。
维生素类: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但若是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也可引起胎儿畸形。其他药物: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
孕期用药十个原则
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不能自行用药。孕妈妈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以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可选且孕妈妈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因为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无危险。
肯定的致畸药物禁用。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孕期禁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准妈妈在孕期用药要听医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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