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很气愤
女儿右耳面临永久失聪,园方推卸责任
幼儿园解释
孩子是急性化脓性中耳炎,与园方无关
派出所说法
已经多次协调,当初说好由幼儿园解决
本报讯 “我6岁女儿在幼儿园午睡时,邻班一个调皮男同学用竹签捅伤她的耳膜,右耳可能面临永久失聪!”昨日,市民游真清说,让他们愤怒的是,事发至今,当事幼儿园依然不肯承担责任。
游真清说,6岁的女儿婷婷在渝中区竞地花园利奥艺术幼儿园上大班。去年9月27日下午6时许,游到幼儿园接女儿时,意外发现女儿的右耳有少许血滴,用餐巾纸擦拭后,家长并没有引起重视。在晚上,女儿偷偷告诉姐姐,自己在学校被人欺负,右耳朵被人用竹签捅伤,这才引起家长重视。
通过询问,游真清这才知道,当天中午12时许,女儿在幼儿园午睡时,右耳被邻班一个外号叫毛毛的调皮男生用竹签捅伤。女儿疼痛惊醒后,3名老师赶来,赶紧用剪刀将竹签剪断取出,并进行止血。为了防止家长责骂,老师们要求婷婷回家后不得向家长诉说。
当晚9时,气愤不已的游真清带着女儿找到幼儿园,没想到幼儿园拒绝开门。无奈之下,游真清向110报警。
经过渝中区公安分局大坪派出所协调,当晚,幼儿园老师将孩子送到重医附属儿童医院检查两次,结果发现婷婷的鼓膜受伤。两个月后,婷婷的右耳还一直流脓。经过医生检查,孩子的右耳听力大幅下降,几乎接近失聪状态。
而让游家更气愤的是,幼儿园除支付了前两次检查费外,拒绝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同时开始耍赖,否认幼儿园有责任,“他们让我们去走司法途径打官司。”游真清称,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幼儿园陈园长。陈园长称,婷婷的右耳是急性化脓性中耳炎,并非在幼儿园受的伤,“这是她自身的病变,与幼儿园无关。”
记者从大坪派出所了解到,为了婷婷受伤一事,民警已多次介入协调,当初的协调结果是让家长方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再一次性找幼儿园解决,但现在双方都不同意,对此警方也无能为力。
如果家长所述属实 幼儿园将担责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用强认为,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婷婷真是在幼儿园内受的伤,那么幼儿园将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因为事发前,幼儿园没有发现有孩子持竹签进入教室和寝室,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事发中,没有及时对此危险行为进行制止,导致捅耳朵事件发生;事发后,对家长隐瞒未及时告知家长,耽搁了医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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