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6月3日发布的 2009年母乳代用品市场监测报告显示,有104个品牌的母乳代用品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几乎涵盖了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品牌。
母乳代用品,是指针对6个月以下婴儿销售的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按规定,母乳代用品,不得进行销售点广告宣传等促销行为。但2009年,中消协对全国15个城市的监测发现,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母乳代用品普遍存在违规销售行为。而商场、医院妇产科是违规促销母乳代用品的重灾区。
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表示:“违规销售现象最突出的是,在商业零售场所促销。另外,通过媒介宣传母乳代用品、包装上使用婴儿形象等违规现象也不容忽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母乳代用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存在促销等行为,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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