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指十三岁至十九岁左右的阶段。一、
早恋在字面上理解为“谈
恋爱过早”,深入理解为“指的是未满高中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同性或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早恋”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并且世界范围内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的
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二、早恋类型:早恋的类型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8种:1、爱慕型这类青少年是由于互相之间对对方的爱慕而产生的早恋现象。这类早恋十分常见,而根据爱慕原因的不同,又可分为下面3类:A 仪表型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外在的仪表而产生的,也是最常见,但最难以持续和稳定的。学校中总有英俊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备受异性追崇,就是含有这个因素。B 专长型这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项自己崇尚的能力或专长而产生的早恋。这类早恋常常是女孩采取主动。C 品性型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些自己崇尚的品性而产生的早恋,这相比而言维持得比较持久。2、好奇型这是因为对异性留有的好奇心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性意识的不断发展青少年会产生对异性身体、生活、心理和对自己态度的好奇,这是青春期青少年的一种心理现象。青少年容易产生性冲动,从而对异性保持一种敏感的态度,为了满足这种好奇心,而结交异性朋友。3、模仿型这是由于模仿社会上、影视作品和报刊书籍中的行为而产生的早恋现象,但一般较少。4、从众型这是迫于周围同龄人的压力产生的早恋现象。例如本来不存在的恋爱关系,可能被周围的人杜撰出来,即“谣言”或者“绯闻”。在这样的环境下,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容易对其产生爱慕之心。5、愉悦型青春期男女之间作为同学甚至同桌,由于较多的交流和信息传递,会对对方产生更为细致和透彻的理解,在这种状况下容易产生早恋。这也是“同班恋”甚至“同桌恋”的重要原因。6、补偿型一些青少年由于在学习生活中遭受挫折,使自己自尊遭到损害,为达到发泄目的,往往会找异性交往,在其中忘掉痛苦,以谋求补偿。这类早恋融入了真实的感情,容易发展深化。7、逆反型由于社会意识和舆论的因素,青少年的两性交往常会受到家长、老师的不恰当干预,容易诱发其“你们不许我这样做,我偏要这样做”的心理。在这种逆反心理的作用下,本来正常恰当的异性交往可能迅速向早恋发展。8、病理型在当代社会,营养条件优越,容易造成营养过剩和食物中含有的性激素的作用或各种特殊生理疾病、家庭遗传等因素,容易造成青少年心理早熟,甚至是性变态心理。上述的各种类型也常见于成年人的恋爱之上,尤其是第一次谈恋爱,当然也有没有经历过早恋的人。而且,因为成年人的力量较大且有较多的知识,所以产生的相同后果有些性质比早恋的孩子更为恶劣。
早恋的年龄是18岁以内。
我国定义青少年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谈恋爱,属于早恋。我国早恋的平均年龄是14岁。 关于多早才是早恋,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普遍的认识,亦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界定。各个国家的情况更是不一样。
在中国,一般认为早于大学(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也有人认为人第二性征出现(约12-14岁)之前发生的恋爱才算早恋。
帮助孩子提高认识,正视早恋
为了帮助早恋孩子真正“回心转意”,家长可以向涉世不深地孩子恰到好处地灌输一些正确地观点,推荐给他们一些青少年修养丛书,如“中学生心理和健康读本”等,从中使孩子理解到爱情并不是单纯的异性相吸,它包含高尚的情操和充实的精神生活。
从而对已有的恋情进行冷静地分析,如果是被对方地优点和长处所吸引,应当把这种美好地情感深藏心理,变为促进自己前进的动力;如果是被对方漂亮的外表或优越的家庭所吸引,则说明这种感情是很肤浅的。
同时,也可以使孩子认识到青少年可塑性强,个人的理想、兴趣、志趣的变化都会引起恋情的变化和发展,早恋的成功率极低,所以,应把精力放在追求远大理想和实现人生价值上,而不宜过早恋爱,空耗精力,消磨时光。
早恋:指十三岁至十九岁左右的阶段。
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
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
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然而,一般人认为早恋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
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早恋的定义:
关于多早才是早恋,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普遍的认识,亦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界定。各个国家的情况更是不一样。而在中国,一般认为早于大学时期(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或在第二性征出现(约12~14岁)之前发生的恋爱才算早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