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给孩子在京治病的钱,生父张某把患病严重的一岁婴儿遗弃在关怀医院门口。昨日,从朝阳检方获悉,张某因涉嫌遗弃罪被批捕,妻子吴某因涉嫌遗弃罪被取保候审。
谁愿意把亲生骨肉丢弃?压垮张某夫妇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是高昂的医药费及其带来的没有光明的未来。在已经花了四五万,还要花四五万也未必能治好的情况下,孩子的父母亲还能有什么办法?——不仅是经济上的彻底破产,而且更是生活上的看不到希望。
从报道来看,他们并非不爱他们的孩子:先是在老家住院治疗了半年,花了四五万,钱花光了,可依然不见好;今年4月6日,又带孩子到北京求医;特别要提到的是,张吴二人回家待了三个月后,一直不放心孩子,又于7月13日再次到北京打听孩子的情况。而正是他们打听孩子情况的时候,才被警方抓获。
2006年的曹新安“遗弃”母亲于医院的新闻记忆犹新。“如果能够治好母亲,我愿意少活十年”,说这话的人会抛弃自己的母亲不管吗?在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境遇下,与其大家悄无声息地“等死”还不如制造一点动静。而事实上,也正是由于“遗弃”的实施,媒体的介入,才有了后来的“母病一人万人心动”。
同样,张某夫妇遗弃患病婴儿的行为,也并非因为有能力而不履行,相反,一定程度上是想使得孩子获得社会的救助。试问:没有钱,哪家医院肯愿意接受患者住院治疗?——都是病患将人逼上了绝境,都是医药费将患者家庭拖垮。张某夫妇与曹新安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呢?唯一不同的是,曹新安的“遗弃”是成功的,而张某夫妇的“遗弃”则是失败的。
张某夫妇遗弃患儿该承担责任,有关部门就不该为之承担责任了吗?《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或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医院门口扔病儿,全社会都应为之羞愧。当一个家庭山穷水尽到无力为身患重病的亲人支付医药费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又做了些什么呢?“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在这起遗弃患病婴儿的悲剧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这么说,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严重缺位比病患本身更让民众揪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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