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射洪县女子李红梅在射洪妇女儿童医院生产。“一生下来医生告诉我是男孩但没有双臂,几天后出院,医院开的出生证明上,孩子的性别又成了“女”,出生日期也往前提了二十多天!”9月8日下午,李红梅与丈夫蒋平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不知医院此举是为了逃避责任,还是把孩子掉了包,因此要求医院做DNA亲子鉴定。
家长
产下无臂儿已够伤心
出生证明又生疑惑
蒋平一家目前租住在射洪城郊一民房内,一家4口靠蒋平承揽防护栏业务挣钱度日。李红梅称,自己2009年2月怀孕,从2009年6月11日起,先后到离租住地不远的射洪妇女儿童医院做了5次B超检查,均被告知一切正常,“最后一次是在11月17日,由于出现了产前征兆,我主动到这家医院做了第5次B超检查,医生还是说孩子正常。我当天便进入这家医院待产,次日凌晨生下孩子。”李红梅回忆:“当时医生问我以前吃过什么药没有,我回答没有。又听医生说,孩子什么都正常,就是没有胳膊。”
孩子一出生就缺少两条胳膊,这让蒋家人十分难堪与心痛。但他们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并给孩子取名“蒋天健”。2009年11月23日,李红梅母子出院。“我拿着一叠住院部开的手续,去医院办公室开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成都商报记者在蒋平处看到,这张编号为“J510415998”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姓名为“蒋天健”,性别为“女”,出生日期为“2009年10月24日1时15分”。蒋平夫妇指认,除性别和出生日期外,其余各项内容,包括父母姓名、职业及身份证编号,都是正确的。
“为什么会出错呢?是医院故意把有关信息搞混淆给我们打官司制造麻烦?还是有人换走了我们肢体健全的孩子?”蒋平很疑惑,因此要求做DNA亲子鉴定。
蒋平夫妇认为,医院数次把一个非正常的胎儿“检查”为正常,使他们失去了“中止妊娠”的权力,导致一个残疾孩子的出生。因此,在遂宁医学会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之后,他们“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43万余元。”
医院
无臂与医院诊疗无关
开证明的员工已离职
9月8日,成都商报记者与射洪妇女儿童医院业务院长秦休亭取得联系。秦休亭表示,十分同情蒋家的遭遇,但“胎儿畸形与其在母体内发育有关,与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关于5次B超检查均未识别胎儿畸形的问题,秦休亭说,存在着因胎儿在母体内的姿势而导致B超查不出上肢形态的情况。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上蒋天健性别及出生日期有误的问题,秦休亭称,当初开具该份《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已离职去了上海,不清楚当时开错的原因,“对这个问题,我们医院会予以纠正的。”
针对此事,四川泰宇律师事务所何良平律师认为,做了亲子鉴定后,如果这个无臂娃是蒋家的骨肉,说明这家医院管理上存在疏忽;如果孩子不是蒋家骨肉,这起纠纷将直接升级为刑事案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