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出生证明的办理
可凭孩子的准生证和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到小孩出生的医院办理孩子的出生证;
如果孩子出生超过两个月还没办理出生证,可凭孩子在出生医院的医学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如果孩子是在家出生,可凭接生医生出具的出生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出生证明的补办
材料:
1,当地计生委开的证明。此证明需要医院和街道的证明。
2,你的未婚妻父母的生育证(准生证)
3,你的未婚妻的父母的身份证。
地点:县(市)保健站(所)
强调,证明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保健站先问问证明的格式!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证明伴随终生,入托,入学,出国留学,旅游签证等都会用到它。拓展资料:出生证明包括医生填写的部分和父母自填的部分,自填内容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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